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湿地违建终拆除
本报讯经霍邱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支持,4月29日,霍邱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位于霍邱县城关镇城南湿地公园内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这标志着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一年八个月之后,案涉被非法占用的土地资源整改工作终于取得重要进展。
霍邱县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显示,2013年底,安徽省道霍陈路改建,安徽某建筑架业有限公司(简称“架业公司”和江苏省某制衣有限公司霍邱分公司(简称“制衣分公司”)两企业原厂房在此次征迁范围内,经霍陈路改建工程指挥部同意,按6亩、3亩土地的标准将该两企业临时安置在霍邱县城关镇泽沟村。自2014年起,上述两企业在无任何规划及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临时安置的厂房建成永久性钢混框架结构建筑。后霍邱县决定,建立城南湿地公园。
2017年10月初,霍邱县检察院依职权对城南湿地公园内违法占用土地的情况进行调查,查明涉及本案的架业公司和制衣分公司两宗违法建筑正处在城南湿地公园的核心区域内,且该建筑未到规划局申请及办理建筑物规划相关手续。同年11月,霍邱县国土资源局分别向架业公司和制衣分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没收建筑物及罚款。但此后违章建筑依然存在,城南湿地公园该违建区域内的湿地规划仍无法进行。同年12月,霍邱县检察院向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县国土局及时正确地行使行政执法权,以保护土地资源,同时建议该局会商相关部门做好拆除工作,并妥善处置善后事宜。2018年1月,霍邱县国土局回复检察机关,介绍了查处过程、没有查处到位的原由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但截至提起诉讼前,该处违章建筑仍然存在,土地依然被非法占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霍邱县检察院指出,架业公司和制衣分公司被临时安置后,应当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照规定建设,不得随意侵占土地资源。然而,这两企业在未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临时安置的厂房建设成永久性建筑,并分别占用12.65亩、5.35余亩土地,占用耕地面积16.88亩。在检察机关调查期间,霍邱县国土局虽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但该处罚决定书处罚明显不当,与本案实际情况不相符合。
霍邱县检察院认为,作为土地主管部门,霍邱县国土资源局在这两企业从2014年开始违法建设、侵占土地的过程中执法不力,进而使其侵占土地的面积逐渐增大,直接导致执法成本的增加。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仍怠于履职,未采取有效措施,使得土地资源被非法占用的状态持续存在,致使全县环城林带建设工程和城南湿地公园无法如期完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遂于2018年8月2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确认被告霍邱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土地资源保护职能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土地资源保护职能。
2018年11月22日,霍邱县法院作出行政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两项诉讼请求,确认被告行为违法,并责令被告对架业公司和制衣分公司违法占用的土地继续依法履行监督管理法定职责。该判决生效后,霍邱县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督促拆除违法建筑,但由于两企业违建占地面积大,违建房屋多,加之企业又提起了行政诉讼,致使该判决的执行搁浅。
针对这一情况,2019年6月,六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对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执行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霍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充分了解相关问题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违建拆除问题。今年4月29日,在霍邱县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下,这两处违法建筑终于被依法拆除。吴贻伙
新闻推荐
霍邱县城关镇多年来持续做好残疾人帮扶工作。该镇积极为残疾人评残鉴定提供帮助和服务,2019年以来共鉴定疑似残疾人10...
霍邱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霍邱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