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扣划巧遇“老赖”存钱

安徽法制报 2019-05-28 07:54 大字

□本报通讯员张文彬

5月20日,霍邱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甲体育用品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乙体育用品公司、邱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甲体育公司从事羽毛球配件加工业务,乙体育公司从事体育用品销售业务,甲公司给乙公司运送羽毛球球头,经双方结算,确定乙公司需支付货款9万余元。结算后甲公司多次向乙公司催要,乙公司均拒绝支付。

甲公司无奈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了民事和解,定下了分期还款计划,并由邱某对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今年4月30日,乙公司未能如约偿还第一笔欠款,甲公司遂于5月20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便对两被执行人进行了网络查询,发现乙公司名下无财产,而邱某却于某乡镇银行有部分存款。为防止该笔存款被转移,执行法官在立案当日下午便驱车赶至该银行。

戏剧性的一幕在这里发生了。银行的对公窗口正在办理业务,执行法官需排队等待。前者业务办完后,执行法官将执行文书递给了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诧异道,刚才办理业务的正是邱某,并存入了大笔存款于账户中。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执行法院当即便将全部案款10万余元足额划拨至法院标的款专户中,案件得以高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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