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亲情打造“沂蒙乡贤”多元调解品牌
□临报融媒记者 邵明习
通讯员 张纪平
沂水县将“枫桥经验”融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优选调解队伍,搭建“三级、一专”调处平台,推行“四级、三线”纠纷化解机制,全力打造独具沂水特色的“沂蒙乡贤”多元调解品牌。2019年以来,全县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4054件,调处率100%,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
优选“沂蒙乡贤”调解队伍,突出亲和专业化
人民调解员又被称为不穿法袍的编外“布衣法官”,他们肩负着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
沂水县严把选人用人标准,由县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在全县加快推进“沂蒙乡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沂水县“沂蒙乡贤”标准条件及推选办法》,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流程,在每村推选3名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以及各级代表等群众信服、威望较高的人员,纳入“沂蒙乡贤”调解员统一管理。每村设立“沂蒙乡贤”工作室,“沂蒙乡贤”持证上岗,实行周六、周日坐班制,集中收集群众需求诉求,其余时间走街串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沂水县推选出的“沂蒙乡贤”有着地缘、血缘、亲缘“三缘”优势,同时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知识,对当地乡情、民情、社情了解,能够很好地拉近矛盾双方的距离,特别“合群众胃口,服当地水土”,人民群众认可度高。目前,全县共推选出“沂蒙乡贤”调解员3076名,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退休村干部、乡村教师等成为“沂蒙乡贤”调解员的主体。
搭建“三级一专”调处平台,突出覆盖无缝隙
沂水县以服务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为宗旨,建设县、乡镇(街道)、社区三级调处平台和一系列专业性调处委员会,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无缝隙。
在平台建设上,由沂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各调委会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在县一级高标准建成沂水县调解中心,主要负责城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各乡镇上交的疑难纠纷案件。在乡镇一级建立18个乡镇(街道)调委会,负责乡镇(街道)一级矛盾纠纷及各社区上交的疑难纠纷案件。在社区一级建立378个社区调委会,负责社区一级矛盾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目前,全县已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县、乡镇(街道)、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同时,积极培育专业性调处平台,在卫计局、交警大队、人社局、妇联、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房管办、教体局、环保局等单位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1个,并组建了90人组成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专家库,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参与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实现了“专业的事让专家做,行业的事让行家办”。
推行“四级三线”化解机制,突出服务最优化
沂水县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积极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调解思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纠纷调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层级”化解纠纷。在全县建立村“沂蒙乡贤”、社区、乡镇(街道)、县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层级。“沂蒙乡贤”调解员收集问题后主动上门协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涉及面大、化解难度大的及时提报社区调委会,通过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听证会等形式,“沂蒙乡贤”全程参与共同化解;社区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层面研究解决;乡镇(街道)无法调解的重大疑难纠纷案件上交县调解中心进行分析研判化解。2019年以来,沂蒙乡贤调处矛盾纠纷857件,社区级调处纠纷1859件,乡镇(街道)调处纠纷1799件,县级调处纠纷416件。
“三条线”分流纠纷。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多调联动”模式,对“沂蒙乡贤”搜集的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根据案源特点,通过横向分流,多调参与,切实做到“纠纷就地化、矛盾不上交”。拓展专业调解,根据部分案件的专业性特点,坚持一案一策,联合专业性调委会共同参与,集体会商,联动调处;规范行政调解,对于易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规模性上访或“民转刑”案件等重点类矛盾纠纷,加强与信访、综治、维稳等部门的联动对接,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前置司法调解,推行“诉调对接一体化”调解工作模式,建立由法官、调解员组成的调解速裁团队,将调解前置,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联调、司法确认“一条龙”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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