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8名党员受处分 市纪委通报3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
本报4月4日讯 (记者付茜) 为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强化责任担当,市纪委通报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沂水县第十四届县委委员、沂水县经信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培辅,沂水县第十四届县委候补委员、杨庄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建华因单位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7年以来,沂水县杨庄镇财政所原出纳张瑞杰因挪用新农保、新农合等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杨庄镇财政所原所长孙树桥因违规用公款归还他人贷款、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冯培辅作为时任杨庄镇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对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沂水县委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王建华作为时任杨庄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不力,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王建华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经沂水县委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莒南县涝坡镇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高存良因单位人员违规操办婚嫁喜庆事宜被问责。2017年1月,莒南县涝坡镇初级中学工会主席王文超在未向单位报备的情况下,违规操办其女儿婚宴,收取涝坡镇初级中学80名教师礼金1621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莒南县涝坡镇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高存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对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莒南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莒南县坊前镇经管站站长何伟因履行村级财务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被问责。2017年,莒南县坊前镇西杨圈村党支部书记杨久丛、大岭村党支部书记杜子庆因违反财经纪律、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莒南县坊前镇经管站站长何伟履行村级财务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对违纪问题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莒南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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