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检察+”:为大美新临沂建设加力
实践出真知,调研聚智慧。
2017年,临沂市检察院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沂蒙检察+”工作模式,主动服务发展、防控风险,办理了一批老百姓期盼的实事好事贴心事,为大美新临沂建设贡献了检察方案和检察力量。
“沂蒙检察+”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制定出台服务“大美新”临沂建设的意见建议130 余条,为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河东区经信局原副局长马永进,在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关闭小企业计划和关闭小企业财政补助资金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25 万元,被依法查办,维护了新旧动能转换秩序。
围绕重点项目实施,组织开展检察官联系大项目工作,深入沂水县大崮后村整体扶贫搬迁安置区、鲁南高铁临沂段项目等重大工程开展专题预防,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万余次,有22 个企业个人被取消投标资格。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生态治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攻坚行动,部署开展河道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监督,挂牌督办兰陵马大青等8 人重大环境污染案,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 74 人、起诉210人,坚决以法治方式护卫碧水蓝天。
“沂蒙检察+”基层组织,精准保障民生民利
更加注重中小微企业的平等保护和企业家的健康成长,组织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批捕非法集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349 人、起诉804 人。加强对经济风险防控形势的分析研判,形成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类犯罪的调研报告,引起多位市领导重视肯定,推动了有关工作的开展。更加注重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组建 29个法治巡讲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119次,受教育学生16万余人次,有120名检察干警被聘为法治副校长。更加注重农村基层的民生保障,组织开展“沂蒙检察+”***、“结亲连心”和驻村帮扶等常态化联系群众工作,依法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61人,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脱贫攻坚行动的顺利开展。
“沂蒙检察+”社会治理,有效提升治理效能
认真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攻坚化解活动,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邀请 182 名律师定期到检察机关参与化解矛盾和代理申诉。沂南县检察院坚持情、理、法、纪互动,成功化解了一起赴省进京上访长达 18 年之久的信访积案。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 203件,促进了依法行政。针对因遭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弱势群体,开展司法救助207 人次,发放救助金 128.9 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健全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雪亮工程”建设,全力帮扶治安基础薄弱小区,促进了社会治理创新。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临沂分公司,联合建立760人的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队,投递宣传资料3万余份,全省“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临沂市召开。坚持“走出去”宣讲与“请进来”参观相结合,组织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126 场次,受教育 3.5万余人次,促进了源头治理。
这个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检察工作的健康全面发展,赢得了沂蒙老区人民的高度评价。全市检察机关先后13次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14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精品和优秀案件,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40 多次对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有45个集体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达 95.26% 。王洪松袁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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