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镇强力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近期,沂水县高庄镇开展了一次强力清除违法建设保护基本农田的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5处。该镇明确要求,今后凡需要在耕地内建设养殖种植大棚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管理区等部门联合书面审批方可实施。对前期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建设,由本村“两委”自行组织拆除,并且恢复原貌,不再追究责任;农户在原址翻建房屋,经农户本人申请,经村、管理区、乡建、土地等部门联合审批,并报镇党委会批准,由乡建办登记备案。 (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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