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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远程视频发放司法救助金, 全省首创,5000元钱转账到临沂

烟台晚报 2017-04-21 15:12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李鑫通讯员王宁)近日,芝罘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在全省首创远程视频连接方式与临沂市沂水县院合作,为当事人郭某发放了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被救助人郭某,现年60岁,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人。”芝罘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郭某在芝罘区打工时与工友发生争执被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虽然打伤郭某的吕某被判处了刑罚,但吕某无赔偿能力,郭某因此事无法正常打工,又花费了大量医药费,欠了不少外债,生活更加艰难。2016年,郭某向芝罘区检察院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芝罘区检察院控申部门经过审查后,认为郭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过审批后,为其申请到了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救助金虽然申请下来了,但如何发放救助金成了难题。原来,郭某在案件判决后就回沂水老家养病了,他身体尚未恢复,且年纪大了,出远门十分不便,如果来烟台领取救助金,还要花费不少差旅费。为了替郭某节省资金,使其免去舟车劳顿之苦,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想办法找对策,最终决定与郭某所在的沂水县检察院合作,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控申工作中的作用,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完成司法救助金的发放程序。区检察院控申科主动与沂水县检察院控申科取得联系,提出了的想法,得到了沂水县院的热情回应和大力支持。两院克服技术难题,经过前期的视频调试等一系列准备工作,近日,芝罘区检察院与沂水县院通过内网即时通讯系统,实现了远程视频连接,当事人郭某在沂水县院控申部门的帮助下,与芝罘区检察院控申科工作人员及原案公诉部门办案人通过远程视频“见了面”。视频一端,沂水县院代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郭某也在相关救助金发放手续上签了字,而救助金也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给了郭某。

郭某对芝罘区检察院、沂水县院表示感谢,盛赞检察机关真心为群众办实事,想得周到,做得圆满,特意向芝罘区检察院和沂水县院赠送了写有“弱者守护神,正义维护者”的锦旗和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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