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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处理” 取代企业申报,堵住骗补漏洞

农村大众报 2016-03-28 16:23 大字

当前,在一些地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骗取国家补贴的行为层出不穷,特别是在屠宰环节,骗补贴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那么,相关政策有哪些不足?如何斩断伸向国家补贴的“黑手”?沂水县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严密监控屠宰过程

沂水县有生猪屠宰场21家,年屠宰生猪18万头。在这些屠宰场中,都有县畜牧局派出的检疫人员轮流值班。

兴盛屠宰场在当地是一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其常年屠宰生猪量在9400头。“去年一年,无害化处理的病害猪有34头。”负责人徐瑞胜说。

“其实不全是病害猪,是折合的。”沂水县畜牧屠宰办公室主任程金方解释说,根据相关规定,90公斤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可折合一头生猪。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徐瑞胜可以得到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和每头800元的损失补偿。

变企业申报为按处理量

国家财政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保障了猪肉质量安全,但也引来不少“黑手”。“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有效监督。”程金方介绍说,在沂水县,为防止检疫员与场方形成“一家亲”关系,派驻厂家的检疫员实行轮值,检疫员不会长期定点在一家工作。同时,检疫员的工作全部在监控下进行。沂水县在屠宰企业安装了视频监控终端系统,对生猪进厂查验、同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和肉品出厂等环节进行远程实时全程监控。“视频监控资料一般要保存两年,以便追踪溯源。”程金方说。

据了解,一头生猪身上的所有腺体约有0.25公斤。正规定点屠宰场都会对三腺进行摘除,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相关规定,90公斤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作为1头猪进行补偿,但未对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进行界定,有的不法厂家从这里找到了可钻的漏洞,在市场低价收取边角料或废弃物骗取损失补偿。

程金方说,屠宰场购买的生猪如果按照规定进行产地检疫和临床检查并按照规范进行运输,基本不会发生死亡现象,但有的厂家一年上报的病死猪数量远远超过正常值。

为堵上这些漏洞,2015年1月起,沂水县按照“处理多少补贴多少”的原则,改变按屠宰场上报病害猪数量发放补贴的老办法,实行按实际发生的无害化处理量发放补贴的新办法。新办法规定,由相关工作人员预先对要处理的废弃物进行检查,合格后再进行现场称量,补贴就按实际发生的无害化处理量进行发放。

这一做法杜绝了企业虚报处理数,套取补贴的可能。同时,称量过程全部在监控器下操作,减小了监管方与厂家结伙作案的可能性。“原来一年上报10多头的屠宰场,现在一年也就上报三四头。”程金方说。

补贴范围亟需扩大

在畜禽屠宰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方面,沂水走在全省前列。前几年,沂水县就把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扩大到家禽品种。

沙沟镇沐河源头鸭加工厂年屠宰量在600万只左右,每年因机械性挤压死亡的鸭子有1000多只。加工厂负责人李恩锋说,杀鸭过程中产生大量的血污、肉屑、骨屑、内脏杂物等污物及挤压死的鸭子都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我们这里的技术上已经很成熟。”2月29日,李恩峰带领记者边参观边介绍说。这家企业采用的是生物降解技术,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全过程没有任何污染,而且还能产生有益的副产品——生物肥料。

和生猪屠宰不同,国家对牛、羊、禽类屠宰环节的无害化处理目前还没有补贴,所以处理死畜禽的损失只能由李恩峰个人承担。

并不是所有的老板都有李恩峰这样的自觉性。一位鲁北的肉鸡屠宰场老板就曾告诉记者,“没有钱,还得自己送到处理厂,干脆就地找个地方埋了,省事。”

根据山东省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2014年,山东省生猪出栏量为4955万头,牛、羊、家禽的出栏量分别为440万头、3118万只和16亿只,屠宰环节产生的不可食用部分数量不可小觑。但由于缺乏强制性约束和政策性激励,非生猪养殖户和非生猪屠宰企业在处理死畜禽时,随意丢弃和随意深埋的行为仍然存在。因此,无害化处理补贴范围亟需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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