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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院,加强机关消防安全

山东法制报 2015-12-09 12:25 大字

今年以来,沂水县检察院按照“安全第一、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坚持“全面整治、重点突出、不留隐患”的原则,加强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对办公楼内的各种消防标识和各办公室内的消防设施和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对消防设施的质量和安装的具体位置进行详细登记,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理,确保了机关安全。刘海鹏  刘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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