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搭车混熟俩人结伙盗窃
沂水县的张某和刘某,结识于一次搭车。在相识的半年时间里,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5次入室盗窃,涉案价值1.5万元。8月16日,沂水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捣毁这个入室盗窃犯罪团伙,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一次搭车,两人混熟
2014年11月的一天,家住沂水县许家湖镇某村的刘某准备外出,由于没有交通工具,他打算租车办事,正当刘某为了车辆发愁时,邻村的张某正巧开车路过。“大哥,去哪啊?坐车不?我拉你一段?”张某先发现了刘某,并热情地上前打招呼。
经过讨价还价,刘某最终坐着张某的车出发了。一路上,两人交谈甚欢,得知两家离得很近,两人的关系也变得更加熟络了。在聊天的过程中,刘某得知张某也没有正经工作,平时主要是用面包车拉货,空闲时就捎个人、跑个腿挣点钱花。
之后,两人互留电话,相约有时间再一起玩耍。虽然只是同乘了一辆车,但两人却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有过一次接触,张某就通过关系打听刘某,听人说刘某可不是一般人。“他有3次盗窃前科。”听到别人对刘某的评价,张某心里盘算,刘某是个“人才”,早晚会用到他。
一拍即合,结伙盗窃
今年7月上旬,张某再次打电话给刘某,在电话中询问刘某的近况,当得知对方的日子也不好过时,张某决定联合刘某去干点大事挣点钱,没想到得到了刘某的大力支持。
张某认为刘某在这方面是“专家”,就开始和他商量“发财”对策,最终,两人将目标锁在农村居民家。“现在正是地里忙的时候,大白天家里都没人。”在听到刘某的分析后,张某觉得很有道理,很快就开始了行动。
两人第一次联合出手,就取得了成功。张某开车带着刘某,随机来到一个村庄,然后在村里转悠,看到哪家锁了门,就由一人放哨,另一人翻墙入室,将家中值钱的财物统统收入囊中。“这钱来得真快,以后就有钱花了。”张某暗暗高兴,没想到第一次盗窃,就能分到好几百元的赃款,比外出打工轻松容易多了。
有了第一次的默契,接下来的日子,两人隔三差五就相约外出逛逛,看到合适的人家就下手。一个月内,两人5次结伙入室盗窃。就在张某的胆越来越大,准备将目标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时,自己却栽了。
手法老练,未留蛛丝马迹
自7月份以来,沂水县泉庄镇多个村居连续发生入室盗窃案件。泉庄派出所与刑警大队抽调民警成立专案组。专案民警经现场勘查发现,这些案件有许多共同点:侵害的目标相同,被盗的都是使用明锁的农户;手段相同,窃贼作案时都是跳墙入院实施盗窃;作案时间相同,一般都选择白天住户家中无人之际。
据此,警方综合分析判断该系列案件应为同一伙人所为。就在民警对案发现场周围群众进行走访时,周边夏蔚镇等部分村庄又连续发生类似案件,作案手法基本相同,民警将系列案件并案侦查。
专案组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窃贼作案手法老练,未留下任何可供直接破案的有价值线索。为防止嫌疑人再次作案,专案组兵分 3路:安排警力在交通要道、易发案村庄附近设卡盘查,蹲堵巡控;根据嫌疑人有攀爬能力的特点,对可疑人员进行排查;安排人员到发案地区进行调查访问,寻找目击证人。
一辆汽车引出破案线索
在调查走访中,警方获取了重要线索。泉庄镇一位村民表示,他曾看到一辆东风小康面包车,出现在村里,有两名男子下车到村里转悠。民警分析,案发地大多在泉庄镇与夏蔚镇交界处,且窃贼具备作案车辆,很可能是跨辖区流窜作案;通过信息整合,民警确定该犯罪团伙应该由2人至3人组成,有入室盗窃前科。
专案组通过并案侦查和走访,终于获得重大突破。许家湖镇一名叫张某的男子,有一辆灰色东风小康面包车,且经常驾驶外出。最近一个月来,张某花钱很大方,但调查发现该人没有盗窃的前科。专案组据此进一步调查,结合天网视频监控资料综合分析车型特点,确认张某系犯罪团伙成员;随后从其身边人员入手,很快锁定了另外一名嫌疑人刘某。
经查,嫌疑人张某、男、25岁,刘某、男、28岁,均系沂水县人,其中,刘某有3次盗窃犯罪前科,具有反侦查经验,特别是刘某经常往来于临沂各个县区,行踪不定。8月16日,民警获取刘某信息,专案组民警分兵两路同时展开抓捕,将张某、刘某抓获。
审讯中,两人对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7月份以来,两人先后流窜至夏蔚镇、泉庄镇等地入室盗窃作案5起,窃得电脑、手机、金项链等物品一宗,涉案价值1.5万余元。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审理及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
通讯员 郝建明 刘德祥 记者 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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