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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遇面积差该怎样处理?

沂蒙晚报 2015-08-19 23:21 大字

近日,家住沂水县的孙先生烦恼不已。2012年,他在县城一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购房时,售楼处工作人员告知该套房屋面积是121平方米,他感觉比较满意,双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2015年年初交房后,他突然发现房子面积好像存在问题,感觉比实际小很多。后来,孙先生找人进行了测量,经过测量得知,房屋面积不到80平方米。发现该问题后,他找开发商询问原因,工作人员称房子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确实有些差异,但该住房还有27个平方米的公摊面积。孙先生疑问,就是加上27个平方米的公摊面积,开发商实际交付的住房面积还缺 14个平方米,这种交房时与购房时的面积有差异是正常的吗,如何处理?

律师观点:

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双方的合同约定。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或者只要是双方约定,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也可以。同时,根据国家对于面积的误差规定,目前房地产开发商通常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本案中,如果情况属实,可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何合同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可根据国家对于面积的误差规定进行处理。记者赵泽军 通讯员王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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