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引发口角醉汉手电筒伤人
本报4月13日讯 (记者朱武涛 通讯员郝建明) 沂水县2个醉酒男子因琐事引发口角,其中一名男子徐某冲动之下,用手电筒将对方殴打致轻伤。4月8日,徐某被高桥派出所民警抓获并刑事拘留。
3月28日夜里9点多,沂水县高桥镇的张某在朋友家喝酒后回家,在路上与同样酒后回家的徐某遇见。张某主动上前与徐某打招呼,不想遭遇了徐某的冷脸。张某顿觉不爽,骂了徐某一句脏话。两人为此起了口角,听见动静的张某的父亲从家中出来,劝说二人赶紧回家。徐某用手电筒照着张某父亲,让其赶紧回家不要多管闲事。张某为此上前与徐某理论,结果被徐某用手电筒将其头部砸伤,之后徐某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张某的伤情为轻伤。
在接到受害人张某的报案后,高桥派出所民警立即立案侦查。通过连续侦查,警方终于查清案件事实,找到了徐某并将其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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