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漠视群众冷暖 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临沂市通报6起典型案例

沂蒙晚报 2018-10-31 20:14 大字

□本报记者付茜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近日,兰陵县、沂南县又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

兰陵县通报3起典型问题

大仲村镇黄馆河南村村会计黄秀奎录入贫困户信息弄虚作假问题。黄秀奎任职期间,2016年11月,在填写《贫困信息对照采集表》时弄虚作假,在该村不是低保户的6名村民家庭收入栏中增加了低保金收入,使上述6名村民达到“脱贫”标准,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2月,大仲村镇党委给予黄秀奎党内警告处分。

兰陵经济开发区人社所所长瞿成章管理失职问题。瞿成章任职期间,公益性岗位人员卞某和张某洁分别于2017年11月5日、16日通过电话向瞿成章提出辞职申请后,一直未上班。瞿成章未及时向县人社局报告情况,未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致使县人社局继续发放二人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岗位 补 贴 和 社 保 补 贴 共 计10306.92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兰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瞿成章警告处分。

磨山镇宋庄村党支部书记曹建伟不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问题。曹建伟任职期间,没有及时清退本村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胡某军,致使胡某军在购买商品房的情况下仍然享受低保并领取低保金。2018年2月,磨山镇党委给予曹建伟党内警告处分,对胡某军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予以追缴。

沂南县通报3起典型问题

辛集镇北左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世金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4年,辛集镇北左泉村在拆迁工作中,村自来水管损坏长达四五个月,导致部分村民生活不便。赵世金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涉及群众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同时,赵世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县纪委给予赵世金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征地科原负责人王伟履责不力问题。2016年,王伟在组织整理某企业征地报批材料时,不认真、不负责,交由企业自行办理,同时审核把关不严,未发现上报材料中存在的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县纪委给予王伟党内警告处分。

大庄镇大庄社区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兼朱家河村党支部书记朱红光履责不力问题。朱家河村在2017年低保户评选中,执行政策不到位,经有关部门认定,有18户21人不符合低保评定条件。朱红光作为村党支部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朱红光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8年8月,县纪委给予朱红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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