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烟草专卖局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为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精神,沂南县烟草专卖局认真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监管工作。该局落实专人负责“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工作,利用报纸刊物、普法宣传栏等途径宣传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中小学校内外、烟草局办公场地等张贴《通告》,强化宣传,加强学校周边卷烟零售户的监管,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边宣传边检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肖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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