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监督的沂南样本
“县检察院社区矫正监督‘三三制\’工作新模式有特色,值得学习推广!” 这是4月 30日,沂南县组织15 名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该县社区矫正工作后发出的由衷称赞。
据了解,沂南县检察院针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多、犯罪种类多、执法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执法信息量大等实际,围绕打造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品牌为目标,积极探索并构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三三制”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督实效,为社会稳定注入法治正能量。
规范管控“三个一”
今年 3月 8日,在该县界湖街道办事处的两间会议室里,坐满了来自全县15 个乡镇的30多名女性社区矫正人员,一场由特殊人群参与的迎“三八”座谈会就在此举办。
“检察机关寓法制教育与在矫培训、解答法律困惑于一体,促进女性社区矫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学法守法,这种分类帮教的形式既阳光又新鲜。”全程参与了此次全程活动的该县妇联主席丁淑萍这样说。
该院监所科科长高献华介绍说:“这得益于我们创建的‘ 三个一’制度,做到职能划分、相互协作、检查通报、规范指导的规范细化。”
据介绍,该院的“三个一”制度,分别是“一份日志”、“一份名册”和“一份档案”。“一份日志”即:社区矫正检察日志。将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情况、社区矫正个案处理情况、提出检察意见及纠正违法情况等记录在案。“一份名册”即: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对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矫正种类、期限等信息进行逐项登记,每月与乡镇司法所核对。“一份档案”即: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起包括其《起诉书》、《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在内的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通过“三个一”制度落实,该院保证了对全县1000 余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有效管控,形成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常态化管理新格局。
网上网下“三互动”
早在2013年 3月,该院即在县司法局挂牌设立了全省第一个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实行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与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联合办公,建立了检察联络室引领下的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体系。
该院把对交付执行环节的监督、矫正过程监督和脱管漏管等违法情形的监督,列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三大关键环节”,实行网上网下互动与“菜单式”帮扶。
网上,自查与检查互动。该院在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通过安装“司法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 ,与各乡镇司法所实行联网,信息共享,只要点击某个社区矫正人员姓名,该社区矫正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历史轨迹以及活动范围,即可在电脑屏幕上一目了然。
网下,管护与帮教互动。派驻检察室与司法所每月核对一次入矫、解矫情况,交流社区矫正信息,使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居住地变更、外出请销假、教育学习等各项制度,日趋规范。
“菜单式”帮扶。谈起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帮扶话题,该县界湖街道南村社区党委书记、省人大代表李凤德深有感触,他介绍,为减少社区矫正人员又犯罪的经济动因,该院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同创业就业需求,实行因人而异的“菜单式”一对一帮扶,先后安置和帮扶 28 名社区矫正人员成功实现了就业,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帮扶率100% 。
畅通渠道“三监督”
为提高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该院积极开辟社会监督、申诉举报和检务公开渠道,创新应用“一查二宣三及时”办法,来检验社区矫正检察效果。
“一查”即:每月定期与社区矫正机构核对新增社区矫正人员名单、核查交付执行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的送达情况,监督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宣”即:检察人员定期不定期出席社区矫正宣告的现场,监督检查宣告程序、交付执行的法律手续是否合法,移交的文书资料是否齐备等。
“三及时”即:检察人员对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文书,及时登记审查;对异地交付的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文书是否送达,及时核对;对社区矫正人员是否按时报到及时监督。
2014年,该院通过细化落实“一查二宣三及时”办法,共发现并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等违法行为 24人。
不仅如此,该院还在7个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立了检察宣告室,邀请社区矫正监督联络员参与“走访社区矫正人员特困家庭”、向入矫人员发放《社区矫正检察联系卡》、《社区矫正检察官约见卡》、《社区矫正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等“两卡一书”、在司法所门外设置检务公开宣传栏等形式,实行每月一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共对侵犯矫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次,有力维护了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胡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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