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来了“预防特派员”
4月1日,在总投资九千万元的沂南县沂河湿地公园工程建设项目工地,来自沂南县检察院的3名“预防特派员” ,带着附近社区居民提出的地上附属物补偿问题,与工程建设负责人一起研究协商,最终结果让社区居民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此举,标志着全省检察机关“千名检察官联系大项目”专项工程预防活动在沂南县的正式启动。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把“检察官联系大项目”作为检察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先后出台了《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全县40个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和民生项目实行专项预防特派员制度》,在全县选取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的40个大项目作为联系点,每个项目由一名党组成员挂帅,2 名科室负责人参与,并建立了项目联系登记表和联系档案。
在联系服务中,该院预防特派员坚持“帮忙不添乱、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服务不代替”的原则,找准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
“我们在沂蒙钢铁集团大项目联系点,详细了解到企业发展状况和遇到的困难后,及时联系人社局,帮他们牵线搭桥,现场帮助解决企业用工办理‘ 五险’ 不便等问题,受到了集团领导的好评。”该院预防特派员、民行科科长崔云霞说。
该院制度规定,预防特派员每月至少深入项目联系点2次,认真查摆问题,特别对项目立项、设计及预算、市场准入、招投标、施工管理、项目验收、资金结算等12个易发职务犯罪的风险节点实施监督,通过在大项目联系点播放警示教育短片、签订廉政保证书、进行廉政谈话等方式进行同步预防,并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检举揭发并收集有关人员违法违纪的信息,将企业项目工作人员的廉洁情况记录在案,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与此同时,该院对涉及土地、环保、规划、融资、拆迁、招投标、施工等事项进行个案法律把关,并结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把好第一关,做到前瞻性预防。
“我县2014年被列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县,各中小学、联小教学楼及附属楼建设工期集中、工期紧、投资大。县检察院预防特派员制度的实施,对我县义务教育工作的完善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 该县教体局一位负责人告诉笔者。
“沂南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活动,进一步擦亮了‘亲民检察\’品牌。用心做到‘四个围绕\’: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用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扎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围绕维护和谐稳定,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围绕改进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该院检察长魏友森这样说。
截止今年3月底,该院检察官已深入项目210余次,针对发现的26个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均得到采纳;先后将12家存在不良记录的建筑企业排除在外,改变工程立项3项,节约资金500余万元。
胡金华 高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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