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始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省委、省政府近日在沂南县召开座谈会,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作出部署。省委副书记王军民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快推进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三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副省长赵润田主持座谈会。与会人员深入沂南县辛集镇李家屯村、双屯村,认真听取工作情况介绍,实地察看有关资料,与当地干部群众进行交流,详细了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展的情况,并全面听取了临沂市和沂南县开展试点工作的情况介绍。
王军民在座谈会上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有效手段,是保护农民财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的重要举措。
今年全省每个县都要选择不同类型的乡镇和村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并逐步推开,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要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试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要坚持以正面的舆论引导群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摸清底数、弄清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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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要求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围绕土地确权展开了深入的探讨。确权之后对农村经济发展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又能够为农民带来哪些利益?具体如何实施这一工作?金融业能否在其中谋得新的机遇?
激发“三农”活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农村土地关乎农村的根本稳定,也关乎中国的长远发展,其核心是要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表示,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最根本的是农民对土地的权益。此外,农民的财产权益还包括宅基地、宅基地的房屋所有权、林地以及集体资产的收益权,这些权益都应得到保障。实际上是确保农民把土地确权产权关系搞清楚,使农民拥有最坚实的产权基础。目前,从一些土地确权的试点来看,确权以后农民可以自愿地进行土地流传,通过转让、入股等形式增加财产性收益,还可以用来解决抵押、贷款等各方面的问题。而且,农民把土地租出去以后,还可以进城务工、做生意,获得其他劳动的收入。
(综合《农村金融时报》、《农村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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