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自己“送”进去了
本报8月13日讯 (记者朱武涛 通讯员徐蕾) 郯城男子宋某称在公安局有“伙计”,可以找关系把人从看守所里“捞”出来,这让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产生幻想,认为是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8月8日,宋某不仅没能“捞”出人,反倒把自己送了进去。
2017年12月份,郯城县老王的儿子王某某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郯城县公安局依法打击处理。当儿子被警方带走后,老王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万分着急,四处打听、找门路、想法子。后来老王偶然从一个朋友那里听说,郯城县庙山镇的宋某结交四方朋友能耐很大,老王决定一试。
听说老王的来意后,宋某表示,自己在公安系统有几个关系要好的朋友,自己跟他们说一声老王的儿子很快就能出来。老王一听喜出望外,当即表示要感谢。当宋某提出需要1.3万元的“打理费”时,老王更是毫无怀疑。时间一天天过去,却迟迟没有消息,按耐不住的老王再次联系上了宋某。宋某一边安抚老王一边表示自己正在尽心办理,不过“打理费”还不到位需要继续“埋单”。此时的老王仍然没有怀疑,再次转账 1.5万元“疏通费”。直等到儿子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老王也没有接到宋某的任何消息。就当老王想再次联系宋某时,对方却联系不上了,此时的老王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8月8日,接到受害人老王的报案后,郯城县公安局庙山派出所民警依法将宋某抓捕归案,面对事实证据,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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