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办理情况公示(2018年4月第一批)

临沂日报 2018-04-19 09:58 大字

截至4月18日,临沂市已接到2018年4月份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信访件18件,目前已办理完成13件,现将新办结的4月份第一批13件予以公开。

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是否属实处理类别

备注

1 20180401-3

沂堂镇荆山村,村南废弃砖窑厂内存在一家石子加工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该石子加工厂位于罗庄区沂堂镇荆山村村南一废弃砖窑厂内,业主为本村村民相某某,利用废弃厂房私自进行石子加工。

4月7日,沂堂镇已对该处石子加工厂设备进行了拆除。今后,将加大“散乱污”巡查力度,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是 是

关停

取缔2 20180402-1

临沂市兰山区,大山路与俄黄路交会处北300米,绿兔广告牌旁小胡同西首有一家加工厂,无手续加工手机展柜,粉尘污染严重。

举报人反映的加工厂为展柜加工作坊,于2018年3月新建,从事展柜、货架加工销售,主要工艺是外购板材切割组装。切割过程中会产生部分粉尘影响周围环境,该项目配套建设了除尘设备,但存在收集不彻底现象。鉴于该作坊展柜加工项目不符合环保审批,属于新反弹的散乱污企业。

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生产,立即拆除生产设备,由经开区对该作坊的清理取缔情况进行监督,并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其死灰复燃。目前,生产设备已拆除。是 是

关停

取缔3 20180402-6

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徐海子村,村中李某某占道剥大葱,大葱皮随处堆放,异味污染严重。

郯城县红花镇徐海子村村民李某某,雇佣周边村民使用刀具给大葱去根和枯叶,加工场地在自家门前,场地面积约30平方米,葱皮、葱叶随意堆放在村中街道旁,有刺鼻气味。

1.4月11日,李某某组织人员对街道进行了清扫,将葱皮、葱叶等废弃物全部清除完毕,并运至镇垃圾处理站。李某某保证今后及时清理,不再乱堆乱放。2.郯城县红花镇政府已安排保洁员对徐海子村街道进行定期巡查,及时清扫垃圾。是 是

责令

改正4 20180402-11

兰山区方城镇王唐庄村,村东南200米有一家加工厂,外排废气,废水直排周围环境。

举报人反映加工厂为从事杨木皮漂白作坊,于2018年3月份建设,该作坊主要用双氧水从事杨木皮漂白,未经环保审批,属于新反弹的散乱污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漂白液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影响周围环境。

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生产,立即拆除生产设备,由方城镇对该作坊清理取缔情况进行监督,并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其死灰复燃。目前,该作坊加工设备已拆除。是 是

关停

取缔5 20180402-16

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张斜坊村,村东200米有一家钢管厂,无手续生产,噪音污染严重,外排异味气体。

根据举报内容,河东区对张斜坊社区东侧进行排查,张某某拖把杆厂位于村东200米路南,主要把铁皮加工成铁质拖把杆,该厂于2017年投产,无环评手续。周边未发现其他钢管企业。

河东区立即对该厂实施断电、摘除电表,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清理。是 是

关停

取缔6 20180403-2

临沂市沂南县孙祖镇廉顶村,村东南100米有一家饲料加工厂,外排异味气体,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污染严重。

1.关于外排异味气体,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信访人反映的系沂南县富鑫饲料原料加工厂,主要从事湿玉米渣烘干加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建设200万大卡/小时热风炉一台,采用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光氧催化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风冷冷却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收料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2017年11月15日,现场发现该公司原料全部入库,厂区内有轻微玉米渣味道,不刺鼻。但原料库密闭不完全,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沂南县环保局对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沂环立字〔2017〕277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罚款现已缴纳。2017年11月28日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加建厂房、改造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未发现生产痕迹。调取该公司用电记录,自11月15日已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1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新建设1000平方米原料库一座,原料车间、生产车间、成品车间已经全部密闭完成。同时,在原料库新增一套光氧催化设备,用于原料存放异味处理。通过调取用电记录,发现该企业2017年12月底加建厂房、污染治理设施等改造工程完工后对新增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调试,调试结束后自行停产,现场未发现其他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1月24日该公司整改完毕,沂南县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加建厂房、污染治理设施等改造工程进行验收,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具备恢复生产条件,允许其试生产。2018年1月30日市政府督察组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表示整改情况符合公司生产实际,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18年2月2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固定源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经检测,1#原料车间排气筒臭气浓度为1318、977、1318mg/m3,2#原料车间排气筒臭气浓度为309、229、229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的2000mg/m3标准;3#冷却工序废气排气筒颗粒物小于5mg/m3,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要求的30mg/m3标准;4#热风烘干炉排气筒颗粒物均值14.3mg/m3,二氧化硫均值45mg/m3,氮氧化物均值143mg/m3,臭气浓度均值724mg/m3,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要求的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的臭气浓度2000mg/m3标准。对厂区周边上风向1#,下风向2#、3#、4#四个点位进行无组织臭气浓度检测,经检测,臭气浓度1#小于10mg/m3,2#14mg/m3,3#17mg/m3,4#14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的20mg/m3标准。2018年2月6日,孙祖镇政府工作人员走访该公司周边7户村民,均表示富鑫饲料公司停产整改后,现在生产过程对生活无影响。同时召集连顶村12名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举行座谈会,听取各位代表对富鑫饲料整改完成正常生产的意见,村民和党员代表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

2.关于噪声污染严重问题。2018年3月22日、4月10日,县环保局两次现场检查该公司,均正常生产,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除尘器风机、异味处理风机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建设隔音棚,厂界噪声较小,4月14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4个点位的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日间噪声为东50.3dB(A)、西55.1dB(A)、南46.1dB(A)、北53.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昼间60dB(A)的标准。未发现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责成县环保局、孙祖镇政府对沂南县富鑫饲料原料加工厂加强监管,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是 否 无7 20180403-4

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西河头村,村东北500米神大集团,加工鱼产生的垃圾倾倒至厂西南方向的河流内,污染河水。前段时间查处,现在夜间偷偷生产。

反映的为神山镇神和食品一期鱼品加工项目,位于兰陵县神山镇西河头村东北约500米,已办理环评手续。按照环评要求,该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西侧燕子河支流;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泥、废料等固体废弃物,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前期多次检查,未发现其存在违法排污行为。

因市场原因,该项目于2018年春节前停产。2018年3月份,因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县安监局已对其制冷设施进行抽氨,责令改用氟利昂制冷。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尚未完成改造,不存在偷偷生产的现象。

该项目西侧的燕子河支流上游无活水,主要水源为周边村居排放的生活污水,水量小,流动性差,河道存有较多作物秸秆和生活垃圾,水质较差。神山镇政府已组织环卫人员对燕子河支流河道垃圾和作物秸秆进行了清理。无 是 否

责令

改正8 20180403-5

河东区郑旺镇小尤家村西化肥厂,夜间生产,外排异味气体,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1、2018年4月8日,接到举报后,河东区政府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查处,群众反映企业为临沂满丰化肥有限公司。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工人正在对设备进行检修,厂区内有异味,该项目原料及混合搅拌工序存在异味。

2、该公司主要生产原料:尿素、硫酸铵、硫酸钾、元明粉等,生产工艺:原料-混合搅拌-粉碎-造粒-烘干-冷却筛分-包装入库。该公司年产10万吨复混肥项目于2016年已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6〕005号),该项目于2016年12月23-24日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元通(验)字〔2016〕第c193号),监测结果见附件表1,于2017年1月4日通过河东环保分局验收(临环东验〔2017〕8号)。

责成该企业停产整改,加强生产管理,对车间大棚全封闭,确保原料成品入库密闭存放;对混合搅拌机、粉碎机、圆盘造粒机和筛分卸料上方安装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要求企业对集气罩进行检修;并调整作息时间,避开夜间生产,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是 是

停产

整治9 20180404-6

大仲村镇河东村,村北陈胜利塑料颗粒厂,污水直排周围环境,异味严重。

反映的陈胜利塑料颗粒厂实为兰陵县嘉庆塑料再生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大仲村镇驻地北。该公司“年产300吨聚乙烯项目”已于2005年11月份办理了环保手续(苍环管[2005]25号),2008年9月份通过环保验收(环验[2008]12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建有废水循环池,无废水外排现象,但车间有轻微异味。

1、兰陵县环保局已下达整改通知,责令企业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2、兰陵县环保局和大仲村镇政府加强监管,严禁企业在提升改造完成前进行生产。是 是

责令

整治10 20180408-8

岸堤镇罗圈峪村东有一处采石场,粉尘、噪声污染严重。环保检查时临时停产。

1.关于岸堤镇罗圈峪村东采石场问题。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的罗圈峪村东采石场为原临沂金泉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子加工生产,该单位于2017年4月5日注销。2017年10月底,沂南超宇建材有限公司在该位置建设石子分级项目,外购石子利用原临沂金泉矿业有限公司石子分筛设备及新上滚筛设备对石子进行分级筛选,无开采矿山现象。因该处石子分级项目不符合我县矿山及矿石加工整合规划,无法办理环保手续,且为2017年10月底建设,属于新产生的“散乱污”企业。

2.关于粉尘、噪声污染严重问题。沂南超宇建材有限公司石子筛分项目共建设2条生产线,安装分筛机1台、滚筛机1台,未配套建设污染物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产生粉尘、噪声。

3.关于环保检查时临时停产问题。通过询问岸堤镇及县环保局相关人员,对该石子加工项目检查过程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存在环保检查时临时停产问题。

1.责令县环保局、岸堤镇政府对沂南超宇建材有限公司石子分级项目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取缔。2.2018年4月16日后督察时,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是 是

关停

取缔11 20180408-9

矿坑镇棠林村,村东有一家洗沙厂,生产废水直排河道,污染河道水源。

反映的沙场位于矿坑镇棠林村村东,所有人为高合军,无国土、环保等手续,无治污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该企业洗沙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排河道,对河水造成了污染。前期,矿坑镇环保所已对其下达了取缔通知。4月10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沙场已停止经营,砂石等所有原料已清理完毕,但部分设施拆除不彻底。

1、责令彻底拆除洗沙设备,截止4月12日,已拆除完毕。2、矿坑镇政府联合综合执法局、国土局等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严禁死灰复燃。是 是

关停

取缔12 20180408-10

庙山镇大店村,村北有十几家养猪场,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

郯城县庙山镇大店村北共有14家养殖户,其中养兔户1家(存栏1500只)、生猪养殖户13家(已经停养的1家,存栏不足10头的1家,存栏20头至80头的9家,存栏150头的1家,存栏230头的1家)。以上养殖户均位于控养区,均不是规模化养殖,均存在防雨排污通道未覆盖、粪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另外,有5家生猪养殖户未建沉淀池,粪水有外排现象;有4家生猪养殖户和1家养兔户粪便堆积在路边,气味难闻。

郯城县畜牧局和郯城县庙山镇政府要求在养的13家养殖户于4月30日前完成提升改造。1、以上养殖户均要做好防雨排污通道覆盖,定期清理粪污;2、6家养猪户要清理沉淀池、建设堆粪场,5家养猪户要建设沉淀池、堆粪场,1家养猪户要清理沉淀池、堆粪场,1家养兔户要建设堆粪场。是 是

责令

改正13 20180410-1

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金山村,村北200米临沂旺金建材有限公司,无手续,不定时外排异味气体,噪音、粉尘污染严重,废水直排周围环境污染地下水。

反映的临沂旺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兰陵镇金山村村北约320米,法定代表人金某某。

(一)关于“无手续”问题。该公司“年产20万立方新型节能环保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兰陵环管〔2014〕5号),并于2017年12月31日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于2018年1月16日进行了网上公示。

(二)关于“不定时外排异味气体”问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废气来源为锅炉和蒸压釜。1、锅炉方面。该公司已按照环评要求安装了燃气锅炉,外排废气达标,无异味。2、蒸压釜方面。该公司环评批复建设8个蒸压釜,已建成4个。根据环评要求,生产过程中4个蒸压釜不同时运行,蒸压养护的废气相互转换使用,剩余废气回用于生产,蒸压生产环节废气无特殊处理要求。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蒸压废气相互转换使用,剩余废气用于加热循环水,循环水回用于生产,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三)关于“噪音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距金山村北320米,符合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生产过程全部处于密闭车间,噪音对周边群众影响不大。

(四)关于“粉尘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生产使用的物料存放于厂棚中,物料湿润,厂棚密闭,并在厂棚出入口安装了拦挡篷布。生产过程中的破碎产品存放于厂区东南侧,破碎产品呈碎块状,不易起尘,同时该公司已对破碎产品采取了覆盖措施。

(五)关于“废水直排周围环境污染地下水”问题。该公司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反冲洗水、静置过程废水、蒸压养护产生废水,环评批复要求该公司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建设循环水池,并对循环水池做防渗处理,无废水外排行为。

兰陵县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确保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一经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是 否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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