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狗伤人邻里失和司法调解平息纠纷
本报月日讯 (记者张慧 通讯员范尊磊)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良好的邻里关系甚至比亲人都亲近。郯城县庙山镇马站村村民王某和张某就是一对好邻居,两家关系十分亲近。近日,两人却因为一场纠纷引起矛盾,失去了和睦。
王某和张某都是马站村村民,平日里关系处得不错。今年月,王某经过张某家门口时,被张某饲养的狼狗咬伤。张某立即将王某送到庙山镇卫生院简单包扎,随后又送到郯城县卫生防疫站注射狂犬疫苗,当天的所有费用均由张某支付,后续医疗费又花去近千元。这次意外造成了两家的芥蒂,虽然张某支付了当日的医药费,但对后续赔偿问题双方却各不相让,两家关系越来越疏离。
郯城县司法局庙山司法所了解这个情况后,主动介入,积极化解村居矛盾。经耐心调解,双方纠纷达成一致:张某赔偿王某医药费、误工费、伙食费等所有费用元,扣除前期支付的费用,尚需支付元。问题解决了,双方和好如初。
对于此次人民调解,王某和张某都表示心服口服。“调解既避免了对簿公堂,又维系了邻里感情,非常好。”王某高兴地说。
新闻推荐
“扶贫先扶智,治贫必治愚”。今年7月,郯城县港上镇新建中心小学计划投入使用,届时全镇“3+7”的教育战略格局将画上圆满句号,这是党委政府实施***过程中倡导“教育先行”交出的合格答卷。为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