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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压实责任强化危爆物品安全监管

山东法制报 2016-09-13 00:00 大字

近年来,郯城县公安局将危爆物品管理作为治安管理工作的重点,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压实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精细化、 科学化水平,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该局积极与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建立协作管理机制,将危爆物品监管作为公安管理工作的重点,以“缉枪治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专班负责、专人落实,对危爆物品管理进行安排部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与危爆物品使用单位、危爆物品使用单位与本单位管理部门和使用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把具体责任落实到各单位、部门及具体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定期召开涉危涉爆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存在问题,提醒敦促业主遵规守法,规范经营。同时,采取联合检查、滚动排查、突击检查、暗访抽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危爆物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全面督促危爆物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度,及时查找薄弱环节,整改隐患漏洞,坚持“查小打早”工作方针,及时发现整治隐患苗头,筑牢危爆物品安全监管防线。目前,全县涉危、涉爆单位安全防范情况良好,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杜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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