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创新项目发展
□本报记者 周宝云
通讯员 高元 赵凤莲
“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行政复议先进单位”、“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单位”、“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这一项项荣誉是对郯城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郯城法制不断前进的不竭动力,更是郯城县依法行政创新项目发展的历史见证。
郯城县自2013年2月经省、市政府批准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后,着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从机构规范化、场所规范化、办案流程规范化、文书规范化四个方面进行全面打造提升。按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配备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室、审理室、合议室、调解室、专家咨询室等专门科室,办公面积达320平方米,其标准化程度达到全省一流;健全复议案件办理制度,制定立案登记、调查、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对从收案到结案的整个流程进行全面规范。根据案情,灵活适用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除简易案件外,80%以上的案件都采用听证方式审理。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决定率超过50%;率先推进复议案卷规范化建设,制作《郯城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文本》,将所有行政复议文书进行规范。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三年来,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240余起,调解率和纠错率均超过40%,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2014年,在这个丰收的季节,郯城县依法行政教育基地正式开馆了,这是山东省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县级教育基地。26次文字稿修改,178次设计效果调整,200多个工作日,630多部视频,1.2万多幅图片,成功打造了一个集展板、造型、视频、体验室于一体的精品工程。功夫不负有心人,该基地成为郯城县宣传依法行政的重要平台。依法行政教育基地围绕“什么是法治政府、如何打造法治政府”这一核心选定内容,旨在让掌权者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意识,让百姓既守法用法又能信奉法律。基于这一理念,基地共分为三大板块:依法行政历程,打造法治政府,走向法治郯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程辉、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莅临郯城检查指导工作时,专门视察了这个教育基地,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全省甚至全国首家,郯城经验”,看后“震撼”,“强烈的冲击感”——— 法无授权不可为,必须“依法行政”!自2014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共接待了80余批次1.5万多人到此参观,很好地发挥了宣传教育作用。
2015年春天,郯城县一年一度的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揭开了乡镇法制工作的新篇章。3月26日,全县政府法制会议召开,下发了《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乡镇(街道)基层法制室建设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上级有部署,下级有落实,全县各乡镇(街道)不断强化工作保障,严格按照“六到位”(即机构、场所、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到位)、“六统一”(即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台账资料、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统一)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经过一年多的推进,全县基层法制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法制室,各单位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至3名,办公场所、办公设配健全,各项制度完备,并积极开展创新。庙山镇不仅高标准建设镇级法制室,还大力推进法制室向社区延伸,在全镇八个社区全部设立法制服务点,打通了法治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全县各法制室立足本职,在参与决策、办理案件、审核把关、法制宣传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作出应有贡献。“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真正做到干部清廉、政府清正、行政清明,为深入推进法治郯城建设而努力奋斗!”县委常委张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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