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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还完却拿不回保证金

沂蒙晚报 2016-05-09 22:19 大字

本报5月8日讯 (记者赵泽军)“3年前办理的车贷分期手续,现在车贷早已还完,但对方就是不退保证金,太气人了。”日前,家住郯城的解先生拨打沂蒙晚报热线反映称,他通过运输公司购买了一辆工程车,对方承诺保证金在贷款还完后退还,现在车贷还完一年多了,交纳的保证金却至今未退。

据解先生介绍,2013年3月,他通过位于郯城县南外环的顺通运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自卸工程车。“当时购买该车加上保险、挂牌等费用,总价40多万。”解先生说,因为手头没有那么多现钱,便向公司交纳了1.45万元保证金,选择贷款买车,“当时对方承诺贷款还清后,就退还保证金。我付了20万元的首付,把车提了。”

解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根据约定,贷款期限是两年。“贷款后,我每月都按时还款,中间没有出现过任何逾期还贷现象。”解先生说,2015年1月,提前还清了全部车贷,他便带着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去该公司索要保证金,“谁知对方看了证明后,称临时没钱,让等几天。如今过去一年多了,期间,我多次打电话询问,也去该公司问过,但是对方一直推脱,保证金始终不退还。”遭遇同样情况的还有几位车主。

记者根据解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该运输公司。“确实有这回事,但车辆是通过销售公司购买的,银行保证金也是销售公司收取的,现在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也挺着急的。”对此,该公司的岳经理回复说。

岳经理称,他们是运输公司,运输车辆可以挂靠,但不卖车。“车辆是销售公司销售和担保的,该车主虽然通过我们购买的车辆并挂靠,但保证金是销售公司收取的,通过银行扣除,直接打到了销售公司账户。”

“遭遇同种情况的确实还有几位车主,他们贷款还清后,我们就告知了销售公司;但由于销售公司经营不好,多次索要,他们就是不给。”岳经理说,眼看着销售公司要关门,多次索要未果,没有办法,后来他将该销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车主的保证金,“本来早就应该给了,由于这部分钱都交给了销售公司,目前我的资金也比较紧张,所以就暂时拖延了下来,但这钱必须得给。本来春节前法院已经判决了,后来该销售公司又上诉了,现在正在审理,一旦执行立马会把保证金退还。”

由于解先生只有顺通运输有限公司的收据,没有合同,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对此,本报特邀律师姜涛称,保证金是担保公司与当事人之间约定、保证可以及时向银行还清贷款。“为确保自己的合法权利,消费者选择贷款购车并由公司担保时,双方最好签定合同。”姜涛说,本案中,虽然双方未签订担保合同,但双方达成了协议,消费者履行了承诺,担保方应该退还保证金,“根据规定,保证金交给谁或者谁出具的单据,保证金应该由谁退还,若消费者认为该公司故意拖欠,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追回属于自己的保证金。”

同时,姜涛律师提醒,在选择担保公司时,一定要了解公司的信誉、资金运转及经营情况,包括在合同上签字时,都要把合同的内容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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