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电脑有问题退货还收手续费
本报2月21日讯 (记者张斌) 市民新买的笔记本电脑竟然是维修过的,便要求商家退货,却被告知要收取50元的“手续费。”
市民刘先生与14日在郯城县郯西路与团结路交会处附近的速名电脑专卖店里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购买时,店家告诉我这台电脑在运输过程中包装箱有些挤压,所以给我便宜了200块钱,4000块钱购买了这台笔记本电脑。”刘先生告诉记者,回家后他打开电脑发现除了包装箱之外,里面电脑也有使用过的痕迹。
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刘先生又仔细检查了一番,最后发现在电脑的保修单上盖了一个章,上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1日。“这台肯定是经过维修的,我要是知道电脑之前经过维修,肯定不会买的。”
随后刘先生来到店家要求退货。在经过一番交涉之后,店家同意退货,却要让刘先生承担50元的手续费。“他们的理由是由于我是刷卡消费,所以需要我另外支付50元的银行手续费。”刘先生对此很不满,“刷卡消费,扣除的手续费应该由商家支付,退货时怎么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16日,记者联系了该店,据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确实提出让刘先生支付50元手续费,“这笔生意我们一分钱没有赚到,不可能再搭上50块钱的手续费吧?”该工作人员称。
记者咨询了沂蒙晚报法律顾问、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他表示商家当初在销售时,没有告知消费者商品曾经过维修,本身就属于违约行为,因此消费者要求退货,期间产生的手续费理应由商家自行承担,不能转嫁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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