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本报讯 (记者 志华 张萍 通讯员 章超 冯雯)日前,郯城县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综合治理。
郯城县科学规划畜禽养殖业发展布局。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属于禁养区,禁止一切形式的养殖项目,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河道两侧禁养区和适养区之间的范围属于控养区,严格控制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小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外属于适养区,各类畜禽养殖场要符合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全面落实备案要求,污染防治设施达到验收标准,禁止污水未经治理直排。禁养区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已建成的必须在2月29日前依法关闭或搬迁;逾期未关闭或搬迁的,依法实施强制关闭。控养区和适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于2月29日前完成整改;逾期完不成整改任务,未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各乡镇、村居以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执法力度。畜牧部门负责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监督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对其污染防治设施的验收和监管;国土部门负责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安部门负责对拒绝、阻碍实施关闭或搬迁、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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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郯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