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积极构建幸福家庭引导机制
□本报记者 周宝云
通讯员 高元
郯城县积极探索创新幸福家庭创建工作新方法,依托婚姻登记、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离婚案件审判3个平台,抓住“结婚前、登记时、结婚后、离婚时”4个关键时期,坚持综治、妇联、法院、民政、司法五部门联动,构建专业化、多元化的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加大婚姻家庭矛盾联动联调力度,引导人们增强家庭责任意识和法治道德观念,营造幸福美满婚姻,实现了以家庭和谐促社会稳定的预期目标。
工作中,五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推动了幸福家庭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就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多次磋商,促成各方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县妇联建成幸福婚姻家庭指导中心,为广大妇女提供婚姻家庭关系、家庭教育、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提高女性经营婚姻家庭的质量和水平。同时,高标准打造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行实体化运作、社会化联动、专业化调解,搭建起一个集专业调解员、法律工作者、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和妇联维权干部于一体的维权工作新平台。县民政局依托婚姻登记平台,强化结婚时正确婚姻观的倡导和离婚时的劝导调解。县人民法院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在县人民法院和乡镇法庭设立婚姻家庭调解室8处,积极开展离婚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县司法局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纳入全县大调解体系,加强对婚姻家庭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
把握关键,确保引导机制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仅2015年,郯城就举办“魅力女性·优雅讲堂”专题讲座58期,单身青年联谊活动和相亲大会100余场次,引导未婚青年在择偶时树立正确婚恋观。婚姻登记时,通过发放《幸福家庭密码》宣传手册,播放寓教于乐的动漫片《咱们结婚啦》,以及相互宣誓等环节,引导一对新人树立正确的婚姻道德和家庭观念,从源头上减少因盲目冲动而导致的婚姻家庭纠纷。结婚后,即婚姻存续期,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广场舞大赛、“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等活动,建设和美家庭观。离婚办理时,专兼职调解人员耐心劝导夫妻双方冷静思考、慎重决定,缓解紧张关系,为徘徊在离婚边缘的夫妻提供辅导,建立离婚调解缓冲机制,减少冲动离婚的现象。2015年,全县离婚登记窗口已劝和386对夫妻,离婚审判窗口成功调解、撤诉678起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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