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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免费换,换时不认账?

沂蒙晚报 2015-08-18 23:21 大字

本报8月17日讯 (记者袁文潇) 到商场买首饰,不喜欢可以随时免费更换别的款式,这对消费者来说,本是件好事,可市民王女士却为这事感到窝火。8月17日,市民王女士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称,自己在一家店里购买过18K黄金项链,购买后,王女士想更换另一件首饰,结果商家却不给免费换了。

据市民王女士介绍,2015年8月12日,王女士在郯城县团结路与郯东路交会一家商场,花费1700元购买一条18K的黄金项链。“在购买项链之前,工作人员非常客气,并且告知我,如果有不满意的,可以随时免费换取项链。”王女士说,“2015年8月13日,也就是购买的第二天,我想调换条项链,这时候,工作人员却跟换了一个人一样,直接不提供免费调换了。”

对于王女士遇到的问题,该商场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不予免费更换也是事出有因,因为更换手续很麻烦,在收取100元至500元不等的费用后,才可以为消费者进行更换。至于收取费用的原因,该负责人说,“更换手续比较麻烦,我们的饰品销售记录注销是有时间的,因为人比较多,我们存不了那么多记录数据。”

随后,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沂蒙晚报法律顾问、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表示如果王女士在购买时,工作人员确实说过可以免费随时更换,那么,商家要求另付费用换取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如有必要,王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金银、钻石等饰品时,一定要索要相关票据,并保存好,同时,有特殊约定的,一定要注明,这样的话,在一定期限内,如果所购物品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商家退货或退款。黄金饰品交易是买卖合同关系,但这种交易属于及时结清,没有书面合同。“那么只能按照‘惯例\’,即贵金属行业如果在多年的交易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惯例,那就可以参照惯例进行。”不过,若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不管有无惯例商家都应该无条件退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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