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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三事件”是谣言!

沂蒙晚报 2015-05-08 23:39 大字

本报5月7日讯 (记者董立军) “近期临沂三大事件。临沂市兰山区临西11路沭河浮尸一具。男女难辨。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南坊镇双庄村丢失8个月婴儿。小孩奶奶看着被下药了。跟着上了车。后来找到奶奶尸体。临沂市北城新区枣沟头镇新庄村丢失一名15岁少年。据小道消息,临沂市进入不法分子60多名。人贩子,器官贩子都有……”近日,该提醒开始刷爆微博和微信朋友圈,5月7日,沂蒙晚报记者一一核实,证实该提醒为谣言。

先看第一条,“兰山区临西11路沭河浮尸一具。男女难辨。”记者调查得知,沭河源出沂山南麓,同沂水平行南流,过郯城县入江苏省,也就是说沭河并不走临沂市主城区,临西十一路与沭河根本没有交会,该地点根本不存在。

再看第二条,“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南坊镇双庄村丢失8个月婴儿。小孩奶奶看着被下药了。跟着上了车。后来找到奶奶尸体。”经记者了解,南坊镇已更名为柳青街道办事处,其双庄村党支部书记姜兆华表示,该案件是2014年8月发生的“8·8祖孙失踪案”,警方很快破案,而《沂蒙晚报》也曾报道过该案件。

针对该谣言,姜兆华十分气愤,“这都是去年的事情了,今年我们村里没发生过这种事。怎么现在还有人乱传播这种不实信息呢?”

再看第三条,“临沂市北城新区枣沟头镇新庄村丢失一名15岁少年。”经记者了解,枣沟头镇已经更名为枣园镇,而新庄村已经更名为柳河村,“我们村以前确实叫新庄村,都是三四十年前的事情了,早就改名了。”柳河村党支部书记姜肇玉介绍道。

“怎么还有这事?没听说啊!”针对该条信息,姜肇玉十分吃惊地表示,肯定是谣言,“这些天我一直在村里,现在大家都忙着准备栽水稻苗,根本就没有丢失孩子的,别说现在没有,以前也没有出现过这事。”

而对于最后的所谓“小道消息”,记者在百度输入了“枣沟头新庄村”、“临沂市进入不法分子”等关键字句发现,早在2014年8月份就出现了这条信息,而最近在“临沂吧”、“罗庄吧”等本地百度贴吧内又出现了此类信息。

小心了,律师说你“要担责”!

本报特邀律师姜涛表示,网络谣言扰乱了社会秩序。社会秩序的稳定是社会公众能够有序、平静生活的前提条件,假如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别有用心的网民故意捏造突发事件或无限扩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欺骗、愚弄公众,造成社会公众恐慌,这将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在网络谣言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侵害时,就可能成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的对象。如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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