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补182万郯城罚15.5万
本报4月23日讯 (记者唐丽丽)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日前,2015年全市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揭晓。今年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核算共计1155.5万元。其中高新区获得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82万元,为获得补偿金最多的县区。
据介绍,根据《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经市政府同意,日前,对全市各县区2015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核算情况予以通报。各县区获得的补偿资金,统筹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5月1日前,将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案报市财政局、环保局。
根据《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核算情况的通报》,第一季度,临沂市共计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155.5万元。其中,高新区获得的补偿资金最多,为182万元,其二氧化硫(SO
2
)2014年第一季度均值为106μg/m 3,2015年第一季度均值61μg/m 3;二氧化氮(NO
2
)2014年第一季度均值为59μg/m 3,2015年第一季度均值57μg/m 3;可吸入颗粒物(PM10)2014年第一季度均值 222μ g/m 3,2015年第一季度均值177μg/m 3,考核得分36.4。
莒南县获得的补偿金最少为16.5万元,而郯城县则被罚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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