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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捎脚”害了两老乡死者家人为他求情,“捎脚”害了两老乡死者家人为他求情

青岛早报 2011-08-27 06:54 大字

早报讯 李某和3个老乡在小店吃完饭,开着三轮车送大家回家,不想在一个陡坡处刹车失灵,为了躲避前面的车辆,李某猛打方向,坐在三轮车后斗内的两名老乡都被甩了出去,其中两人因为头部受到撞击,伤势过重死亡。昨天,记者从市北法院了解到,李某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就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共收到了包括死者家属在内送来的6封求情信。

■事件回放

三轮侧翻两死两伤

今年6月4日晚上,从临沂郯城县来青打工的李某驾驶三轮摩托车,送3名老乡回家。行驶到大连支路附近一处陡坡时,刹车突然失灵,冲到黄台路交界处时,一辆商务车迎面驶来,李某急打方向盘避险,三轮车失去平衡翻倒在路边,坐在后斗内的两名老乡当即被甩了出去。经抢救,李某的两名老乡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当日死亡。李某和另一人也受了伤。

■案件进展

法院收到6封求情信

事情发生后,李某被警方当场抓获。

在警方侦查阶段,李某的亲属便与两名死者的家属分别达成赔偿协议,共计赔偿死者家属30.5万元,对此死者家属也表示了对李某的谅解,不再向法院提起任何诉讼,同时还多次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希望对李某从轻处罚。除了死者家属对李某表示谅解外,李某的原籍郯城县某村委出具证明和求情信、李某打工所在的公司写出保证书,都为李某求情。而且一位岛城市民也赶到了法院,向法官介绍了李某平日的表现,这位老先生告诉法官,李某平时表现非常好,而且经常照顾身边的老人。记者了解到,法院审理过程中,法院前前后后共收到了6封求情信,希望对李某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罪名成立从轻判处

市北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两人死亡,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指控成立。但李某在发生事故后,主动抢救伤员,委托他人代为报案并留在案发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行为属自首,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李某自愿认罪,而且是初犯,亲属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被害人亲属也出具书面意见要求对其从轻处罚,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记者 于顺 通讯员 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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