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促调解 真心化干戈
□临报融媒记者 孙飞霞
通讯员 李玮玮
本想买套房改善生活,却不想刚交上意向金,签完订购书,家庭就发生了变故。想要回意向金应急,开发商却以“认购书上写的是‘定金’为由,拒绝退款”,犯了难的市民徐女士只好向平邑县市场监管局求助。
徐女士告诉记者,今年8月31日,她与丈夫看中了平邑县城一套价值122万元的商品房,当场交了1万元意向金,并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书》。本以为只需要准备资金走流程买房即可,却没想到几天后家里发生变故,原本准备的购房款也被拿去应急。眼瞅着买不成房子,徐女士便向开发商提出申请,想要退还1万元意向金。
“我也没想到会出现变故,原先的房款已经拿去应急了,实在拿不出钱买房了,而且房子是2023年交房,现在正在销售,并不影响二次销售。”徐女士说。
接到徐女士的求助后,平邑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经调查,徐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认购书》标注的确实是“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本着“人民至上”的原则,平邑县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对双方当事人开展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从定金不退到退70%意向金再到全额退还1万元意向金,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平邑县市场监管局多次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达成了退款协议,及时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另外,平邑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主任陈成伦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理性消费,切勿盲目冲动消费。在订立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尽可能了解及理解合同信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从而决定是否缔结合同。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若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
新闻推荐
为认真解决群众关切的事,近日,平邑县保太镇举办“家家幸福安康暨母亲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把提升文明素养及家庭品质作为服...
平邑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