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解心结 约谈促和谐

山东法制报 2020-12-01 11:59 大字

本报讯 “ 签署了这份判后调解协议书,您确定俺和季晶、关犇之间的事都解开了?俺识字不多,宋法官,您再帮俺读一遍吧,俺好好心思心思。” 11月 27 日上午,在平邑县人民法院仲村法庭办公室,案件上诉人李闵静带着疑惑向法官宋廷亮询问。

经了解,该起案件由李闵静与继子关犇之间的家庭矛盾纠纷引起。李闵静的丈夫也就是关犇的父亲关远光去世后,因遗产分割、共有纠纷和追偿权等问题,双方将官司打到法院。今年8月3 日,关远光前妻的姐姐季晶又以民间借贷将李闵静、关犇起诉至法院。判决后,李闵静怀疑季晶与关犇二人串通,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李闵静遂提起上诉。

根据平邑县人民法院《上诉案件评查约谈实施办法》,一审案件裁判后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由各审判团队通知上诉人暂缓交纳上诉费,并将一审判决书和上诉状提交审判管理办公室,对该案件进行评查并约请上诉人座谈,必要时邀请分管副院长、院长参与约谈。通过该院总结出来的“ 四心”工作法,法官热心引导、细心释法、耐心答疑、诚心交流让矛盾各方坐下来谈一谈,及时化解矛盾。

法官宋廷亮介绍,该起案件提出上诉后,承办法官及时将上诉状、判决书送到院审管办。经审查,认为案件无论是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还是诉讼程序都没有问题。李闵静坚持上诉,是因为家庭矛盾引起的连串纠纷,气愤难平。通过多次做判后调解工作,三方终于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季晶就原先关远光的借款不再向李闵静与关犇主张权利;同时,李闵静与关犇之间原先三起案件判决内容互相抵消,均不再申请执行;李闵静撤回对民间借贷案的上诉。平邑县人民法院通过一个案件判后约谈释明,化解了四起诉讼纠纷。

今年以来,平邑县人民法院为给群众进一步减负,提高法官办案质效,创新制定上诉案件评查约谈制度,对上诉案件进行评查约谈。对事实清楚、程序规范、法律适用正确的一审上诉案件,经约谈上诉人同意终止上诉程序、且未发现裁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再移送二审法院。据统计,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平邑县人民法院审管办每月评查案件 50 余件,其中有10% 的案件在上诉前经判后答疑调解撤诉,截至今年 11 月底,平邑县人民法院案件服判息诉率、 上诉案件发改率分别为91.67% 、 13.02% ,其中上诉案件发改率在全市基层法院最低。

平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国表示,上诉案件评查约谈制度,有效减少了上诉、 执行等衍生案件的产生,提高了纠纷处理效率。同时,倒逼法官提高案审水平,确保严格公正司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该项工作,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文中案件当事人系化名)

本报记者季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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