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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平邑县坟地现弃婴

沂蒙晚报 2016-07-01 22:05 大字

本报6月30日讯 (记者董立军) 近日,网友爆料,家住平邑县保太镇大三阳三村的村民在一处坟地里发现一名弃婴,引发网友强烈谴责。6月30日,沂蒙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婴儿已经被送到了市儿童福利院,健康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昨日下午3点左右,在平邑县大三阳三村坟地里,群众发现一名弃婴!据说是村里人去上坟发现的,经过检查是个男婴,脐带都干了,不知在这放了多久,孩子还活着,没敢耽误就报警了。”29日,有网友爆料,并且上传了一段现场视频。

在视频中可以看到,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包裹在蓝色的襁褓里,几个村民打开襁褓,露出白色的布袋,村民小心翼翼地掀开襁褓看一眼,然后又小心地盖住,此时,婴儿的手动了几下,“是男孩,还活着!”周围的村民感慨道,有村民赶紧拨打了110。

该视频引发网友强烈愤慨,大家纷纷谴责弃婴的行为,“天这么热扔到没人的坟地里,父母真是丧尽天良,幸亏有人发现了,小孩命大,现在都有遗弃罪了,应该将丢弃婴儿的父母绳之以法!”有网友呼吁,公安机关应该“杀一儆百”。

沂蒙晚报记者辗转联系上了一位大三阳三村的村民吴先生,“是有这么回事,当时我也去看了,应该是昨天中午12点多的时候,就在我们村大三阳河边的陵地里,村里的人去上坟的时候发现的,婴儿就装在一个酒箱子里。”吴先生表示,他们报警之后,民警就把孩子抱走了!

随后记者又联系上了保太镇派出所,出警的民警表示,中午12点时,他们得到了这个警情,然后迅速赶到了现场,“应该是刚出生不久遗弃的,看孩子没有什么问题,经镇医院初步检查后,我们就赶紧送到临沂市儿童福利院。”民警介绍道,目前,案情的具体细节,他们也在进一步调查中。

沂蒙晚报从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了解到,目前,婴儿还在保温柜内做进一步观察,“目测孩子才一斤多,发育情况不太好,具体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观察。”收养办的工作人员称。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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