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开展3.15宣传活动
3月13日,平邑县工商局、质监局、文化执法局、住建局、食药监局等部门,在平邑县莲花山广场开展了“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讲解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常识、展示打假成果、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提高全县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截至目前,已接受咨询83人次,受理投诉11起,发放宣传单1万多份。
摄影 通讯员孙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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