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获涉恶类犯罪案件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 高新区深挖彻查“保护伞”

鲁南商报 2019-03-14 14:31 大字

本报3月13日讯 (记者 徐文敏)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2018年,高新区各级各部门扎实落实“十项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全区破获涉恶类犯罪案件 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

在扫黑除恶过程中,高新区坚持全面覆盖,深化涉黑涉恶线索排查。2018年,全区累计接群众举报和各镇街、部门排查线索119条。先后打掉了“高某传等人聚众斗殴”等一批涉恶团伙,集中力量侦办了马厂湖镇李某某等3人非法采矿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2018年9月份以来,高新区共收到市信访局转交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信访纯案件数26件,均落实了“三见面”“五个一”工作要求,目前办结率100%。

此外,高新区坚持源头预防,同频共振,深挖彻查“保护伞”。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扫黑”与“打伞”并行,强化线索同步移交机制,健全同步立案、同步查处机制,严格按照“两个一律”的要求,深挖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典型案例】

一非法采矿恶势力犯罪集团3人已被刑拘

2018年8月6日,临沂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接市公安局“扫黑办”推送的重点线索,高新区马厂湖镇黄泥岗村临沂市财通置业公司院内、高新区星期九生态园内等多处地点存有非法采矿行为。

经侦查发现以李某某为首的涉恶集团于多地多次非法采矿。专案组围绕案发地进行走访、询问,收集固定证据,同时对涉案人员李某某、史某某、叶某某等人进行侦控。经1个月秘密侦查,专案组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史某某、叶某某等犯罪集团的组织结构、主要骨干成员、人员分工、非法资金来源等均查明。

2018年8月23日、8月31日,临沂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组织刑侦、扫黑专业队近20余人先后在罗庄、高新区等地将涉案人员李某某、叶某某抓获,9月7日犯罪嫌疑人史某某投案自首。该案正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目前,已刑拘3人。 记者 徐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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