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检察”工作模式成效明显 临沂市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36人

临沂日报 2019-02-15 09:06 大字

本报2月14日讯 (记者 柏建波)今天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化“沂蒙检察”工作模式取得的成果及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大优秀案例、十大优秀检察建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专项打击,依法批捕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36人、起诉594人。

2017年7月,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沂蒙检察”工作模式。2018年,市检察院提出深化“沂蒙检察”工作模式,出台实施意见、配套了七项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转型短板,推行“沂蒙检察”营商环境优化,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等意见措施137条,着力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专项打击,依法批捕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36人、起诉594人。聚焦群众关切,推行“沂蒙检察”公共利益保护,用心保障民生民利。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保障民生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将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民生重点事项作为办案重点强力推进,在公益诉讼试点和全面推开过程中,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67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37件,法院判决26件,均居全省前列。着眼基层难题,推行“沂蒙检察”社会综合治理,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建法治巡讲团14个,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组织巡讲90次,发放宣传册5万余册,受教育学生11万余人,133人次被选聘为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在检察环节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矛盾。

据悉,“沂蒙检察”既是一种工作方式,也是一种工作理念,主要目的是让“检察考虑服务,办案不忘发展”的理念根植于每名检察人员心中、成为一种司法习惯,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主要内容包括“沂蒙检察”中心工作、“沂蒙检察”基层组织、“沂蒙检察”社会治理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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