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公益诉讼获称“临沂样本”

鲁南商报 2018-11-05 15:28 大字

本报11月4日讯 (记者 崔洪英)临沂自2015年7月被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地市,试点期间,实现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开庭案件全部当庭宣判、已判决案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的“三全部”试点效果,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被誉为公益诉讼“临沂样本”。

2018年1-10月,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7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6件,法院判决12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截至10月底,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共督促复垦耕地129.73亩,保护被污染土壤27.7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危险废物58.37吨,收回各类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2457.7万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废物等污染物的企业2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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