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103名九类涉黑恶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本报2月24日讯 (记者王富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蒙阴县雷霆出击,强势推进,持续向黑恶势力、腐败势力、宗族恶势力和保护伞势力“四大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战果。截至目前,全县共刑拘九类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03人,其中逮捕57人,取保候审48人,移诉78人,破获案件 147起,查扣、冻结、扣押涉案资产581万元。打掉季某涉黑犯罪案件1个,王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王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吴某等人恶势力团伙1个。
据了解,蒙阴县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5个专门工作组,从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监委及政法各部门抽调16人专门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蒙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不同层面召开专题会、调度会、推进会、业务培训会 30余次。
蒙阴县依托12345热线、信访、公安、纪委等部门查办案件,建立线索移交、信息共享制度,共排查梳理各类涉黑涉恶类问题线索200余条,上级交办案件线索15条。组建线索核查专班,开展多种形式的线索核查“大会战”,重点查处了季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王某及王某某涉恶共同犯罪集团。
同时,蒙阴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工作推动不力等三大类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内容,查处保护伞案件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蒙阴县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综合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微信、微博等舆论阵地,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按照方便、快捷、保密要求,建立电话、网络、微信三位一体的举报系统;出台《蒙阴县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并广泛张贴,设立5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出台保护举报人、证人办法,激励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检举揭发。
另外,蒙阴县在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的同时,及时梳理、堵塞社会治理漏洞,打好扫黑除恶“整体仗”。
【典型案例】:王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8年3月,蒙阴县公安局先后接到举报信及受害人报警反映王某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经依法侦查查明,该犯罪集团以王某为首,公某、石某、马某为骨干成员,自2016年以来,在追讨高利债务过程中对借款人及担保人采取言语威胁、持械恐吓、殴打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多起,涉及受害人27人,其中致轻伤2人,遭到随意殴打10人。该案经蒙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恶势力集团犯罪于2018年9月27日移送蒙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1月7日,蒙阴县人民检察院以恶势力集团犯罪向蒙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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