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以他人名义存款规避执行执行干警细致调查识破真相
本报讯 为了达到规避法院执行的目的,一被执行人自作聪明,把自家的钱以亲戚的名义存到银行,以为这样法院就查不到他的财产,没想到被蒙阴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识破真相,只得乖乖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执行人周某被法院判决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共计58万元,其中保险公司赔付受害人15万元,剩余部分由周某承担。判决生效后,周某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害方申请蒙阴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敦促周某履行义务,但周某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5月28日一大早,执行人员来到周某家,依法对其住宅实施了搜查,搜查出现金 1.6万余元,另外还有一张3万元存单和一张存有5万元的银行卡,其中存单和银行卡都在别人名下。当执行人员问及存单和银行卡时,周某拒不承认是自己的,说是亲戚放在他这里的。从周某极不自然的表情和支支吾吾的回答中,执行人员初步断定存单和银行卡应该是周某自己的。随后,执行人员依法冻结了存单和银行卡账户,并找到周某所说的亲戚进行调查核实。在执行人员耐心的说服教育下,周某承认存单和银行卡都是自己的,以别人的名义存钱就是想逃避法院执行。在履行了近10万元后,周某表示会尽快想办法将剩余部分还上,不再规避执行。李长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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