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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军报国践行忠烈家风

沂蒙晚报 2015-04-09 23:45 大字

76岁的张爱兰和丈夫王东信是蒙阴县经济开发区曹庄社区的一对普普通通的农民夫妇。在这个普通的农家,说起自己的家风,没有什么“高大上”的语言来总结。然而就是在一辈又一辈的言传身教下,“不坑人,不骗人”、“踏实做事”这些最简单、最朴实无华的道德标准已成为每一个家庭成员恪守的做人准则。送儿送女去参军,淳朴善良的一家人用行动践行着忠烈家风。

农民夫妇送儿送女参军报国

6日下午,记者来到曹庄社区张爱兰老人的家,大门上的“光荣人家”荣誉牌异常醒目。儿媳妇王秀君刚给婆婆张爱兰洗完脚。“俺儿媳妇可好了,比亲闺女还孝顺。”说起自己的儿媳妇,张爱兰乐得合不拢嘴。

76岁的张爱兰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也是老党员、烈士王忠的母亲。经历过战争年代的她,对生活有着自己的感悟和理解,“从小我就给孩子们讲抗日打鬼子的故事,大儿子取名王忠,就是希望他长大了参军报国,对国家一片忠心。”记者了解到,王忠在18岁时就主动要求参军,更是连队官兵人人称赞的训练标兵。然而在1985年一次对越作战中,王忠不幸牺牲,为祖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年仅19岁。

王忠烈士在最后一封家书中写道:“爸爸妈妈,我绝不会给祖国和人民脸上抹黑……我是一个军人,保卫祖国是我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和应尽的光荣义务。我不会辜负党的期望,人民的重托,要以实际行动捍卫祖国的南大门,人在阵地在,誓与阵地共存亡。”“爸爸妈妈,如果儿牺牲了,请二老不要难过,更不要向组织伸手要钱,因为我们的国家还不富裕,况且牺牲的烈士又何止儿自己。”如今每当想起这些,张爱兰还是忍不住流下眼泪。

大儿子牺牲后,承受着巨大丧子之痛的张爱兰又有了送大女儿王玉秀去部队参军报国的想法,“日子要过,国家还得要保。让女儿到部队沿着她哥哥的足迹继续奉献……”经过当地武装、民政等部门协商,王玉秀完全符合烈士亲属应征条件,于1986年被批准入伍。女儿王玉秀来到军营后,不负母亲的期望,处处以哥哥为榜样,在服役四年的时间里,连年被评为先进。现在,她在县广播电视台工作已20余年,讲起母亲对自己的教诲,依然谙熟在胸。

做人要老实本分 做事要踏实认真

“国事家事天下事,国防建设是大事”,这是张爱兰和老伴儿王东信30年来一直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真实写照。张爱兰十几岁时就带领着全村妇女劳动,后来在担任村党支部成员兼妇女主任8年期间,她总是把全村烈军属的冷暖挂在心头,谁家有困难了,她总是第一个上前帮助,嘘寒问暖。每当谁家孩子去当兵了,她总是第一个登门送上一双自己亲手绣制的鞋垫,并再三嘱咐:“寒从脚下起,到了部队垫上它好好训练,争当一名好士兵。”

丈夫王东信是名退休工人,由于在村里为人正直诚实,很受村民信任。

2011年的春节前夕,张爱兰突发脑梗塞住院,政府派人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都被张爱兰婉言谢绝。用她的话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烈属,在生活上决不能沾国家的便宜……”张爱兰就是这样恪守对社会宽厚对自己严格的人生信条,呵护和教育着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

“我们没多少文化,不过老一辈教给我们的做人就得老实本分,做事就得踏实认真的道理我们忘不了,而且我们也是这样教育孩子们的。”王东信说。

在父母的言传身教下,儿女们同样继承了父母吃苦耐劳、认真做事的优秀品格。“从小,我母亲就给我们讲抗日打鬼子的故事,教我们唱红歌,父母也经常教育我们出门在外要做到不坑人、不骗人,待人要真诚。”小儿子王峰说道。

百善孝为先,家和万事兴

“我记得今年过年吃年夜饭的时候,我母亲对我女儿说‘孙女,多吃点,长大了只要国家需要咱就去当兵。\’”王峰说,父母为人处事的原则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们,也影响着他们的下一代,让他们受益终生。

在与张爱兰夫妇交谈的过程中,两位老人每当提到自己的儿女,脸上总会露出幸福的笑容。“我们不求孩子们有多大出息,挣多少钱,就希望他们能踏踏实实过好自己的日子。”王东信说,孩子们秉性淳朴,十分孝顺,家里的地每到收获季节,孩子们总要争着来帮忙。“这么多年,一家人从来没有红过脸,现在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都已经成家,还定期回来给我们老两口洗头、洗衣服、做饭。”张爱兰笑着说。“我大姐家孩子高考时,她既要照顾孩子还要加班工作,但仍不忘定期回来看望老人。”王峰说,“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应该的,我们也应该给自己的孩子做个好榜样。”

儿子忆母亲留下的家风

不贪不占,不偷不抢

本报4月8日讯 (记者高红红)

晚报“沂蒙好家风”系列活动启动以来,不少市民纷纷通过晚报“家风热线”8966100畅谈文明好家风。其中,在市民刘丕玉看来,母亲曾经最常说的两句话:“人心换人心,四两换半斤”、“冻死迎风站,饿死不低头”就是他心中的好家风。

刘丕玉告诉记者,父亲在他出生不到100天时就过世了,他们兄弟姊妹四人是由母亲独自抚养长大。“母亲常教育我们待人要真心诚意,不贪不占不偷不抢,要堂堂正正做人。母亲自己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生活条件艰苦,母亲独自一人要抚养我们四个,从互助组到合作社,不管是推车、锄地,母亲都走在前头,从不落后。在那个年代,母亲不识字,还是个小脚女人,非常不容易,但是无论在做人做事上都非常明理,而且非常坚强。”刘丕玉说,母亲在世时经常教育他们姐弟为人处事要真诚、耿直。如今母亲虽然已经过世,但这两句话却深深印在刘丕玉的心里,并且通过他又传给自己的子女,“好的家风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好的家风就应该得到传承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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