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认定强奸杀人获罪 昨日张志超案再审宣判 被关15年 终获无罪 回家过年
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宣判。入狱近15年的被告人张志超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
上午9点35分, 张志超走出山东淄博中级人民法院大门。他仰望天空,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天好大,在监狱里天只有那么小一块,永远就那么一块。”张志超不由自主表达压抑在心中对自由的渴望。
为了这一天,张志超的母亲和律师进行了近9年的努力。走出法院后,张志超一直拉紧母亲的手。在车上,他看着母亲饱经风霜的面庞,抚摸她满头银丝,“看母亲每个月都在变,一个月一个月地变老。”说话间,张志超泪水湿润了眼眶。
案情回顾
15年前女生遇害
张志超被认定为强奸杀人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
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代理律师们调查发现,侦查机关未曾就尸检和警方认定的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鉴定,该案还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点。例如,张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服颜色与实际颜色不一样等。随后,马玉萍开始四处奔走,走上了为儿子申诉的漫漫之路。
张志超案自2017年11月16日被最高法决定再审后,经过6次延期。2019年12月5日,该案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庭审过程中,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张志超无罪。
律师呼吁
希望有学校能接纳他
让他重新回到学校学习
张志超代理律师李逊表示,张志超案能够在山东省平反,可以说冤案平反的法治进程又进了一步。
同时,该案也让李逊思考,一个未成年人,如果被列为一个侦查对象,面临刑事指控的情况下,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如何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
“我希望张志超的案件能走入中学生的法律教育课堂。”李逊表示,刑事诉讼法和其司法解释,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都已详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相关权益。但如何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规定落实到实际侦查、起诉、审判环节中去,还需各方面进一步努力。
李逊认为,社会上在呼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同时,相关部门一定要把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权益保护这一项机制建立起来。
“我认为法律是公正的,但是法律设置的所有监督机制,不能被人为地在施行过程中进行篡改。”李逊说。
同时他指出,当年是否有刑讯逼供行为?法律赋予他追责的权利,但这一点要张志超将来自己向相关机关反映,由相关机关进行调查。
“程序正义才能保证实体正义。我希望相关司法机构工作人员能在程序正义这方面去多做工作,多做努力,才能保证实体正义的实现。”李逊这样认为。
关于申请国家赔偿,李逊表示,这也是让律师团队非常困惑的一个问题。他说:“张志超在高一的时候被羁押,现在羁押了十多年,这是人生最好的一段时光,怎么用金钱去衡量?”
李逊呼吁,希望有一所大学或学习机构能够接纳张志超,让他重新回到学校学习,“这一点是多少金钱都弥补不了的。”
对话张志超
昨日,重获自由的张志超接受了成 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的专访。
不认识被害人,回家最想吃妈妈做的饭
“被迫认罪,曾向县检察院翻供”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你还记得2005年被警方带走的场景吗?
张志超:记得。那天是刚过完年,凌晨1点,我在楼下睡,我父母在楼上睡,电话铃响了。我母亲下来接电话,我母亲开门,然后刑警队人员进来把我从床上叫起来,接着也没说什么,就把我带走了。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为什么要承认强奸杀人?
张志超:带到刑警队后,过了十来分钟,就有人把我上衣脱了。他们问我什么事,我说我不知道,之后就折磨我。他们先让我供述有罪,承认犯了事情,然后才告诉我学校出了什么事。说不用担心,未成年不用判死刑。当时也小,觉得既然他们都这么说了,再狡辩也不可能有谁帮助我了。实在受不了那种折磨。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你被捕时没想过翻供吗?
张志超:我被迫认罪,进入看守所之后,曾经向县检察院翻供,翻供之后又被带到刑警大队,重新审问我。然后他跟我说,你如果狡辩,还是他们给你审,听到这以后我就绝望了。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之前案卷中的细节你是怎么知道?
张志超:让我认罪之后,他们才询问我这些犯罪细节。我说不出来,他们就提示、暗示我,然后我再按他们说的说一遍,他们记录下来。
“学了法律,
相信有公平正义的人在外面”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你认识被害人吗?
张志超:不认识。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2005年1月12日6点20分左右你在干什么?
张志超:当时参加完升旗、跑操,我把衣服抱上去以后,上个厕所,然后去班里上早自习。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2005年发生的事情,为何直到2011年你才突然开口喊冤?
张志超:开始不敢,害怕说了以后会连累家人,会再把我弄回当地。我当年看报纸的时候,看过一个冤案,那位母亲就是为了儿子去申诉,心力憔悴还是怎么一回事,然后就去世了。
后来慢慢长大了,学了些法律,觉得现在的环境可能比以前要好一些,觉得不是所有人都像那些审讯我的人员一样,还是有公平正义的人在外面,所以我才相信法律,去申诉。
“在狱中刚开始基本不说话,很封闭”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你在狱中有没有为洗清罪名做过努力?
张志超:2011年,我写了一份材料,有十几页。交到驻狱检察官那边去了。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这么多年你是怎么挺过来的?
张志超:进监狱以后,每次要在档案上写上强奸罪,写上我的犯罪经过。别人有时候会笑,他们拿这个事情来说我,我也没法辩解,因为说了别人更会变本加厉地笑话我。
2011年那个夏天,把事实跟母亲说之前,挺长一段时间自己一直在想这个事情,主要是克服自己心中障碍。之前很多年,我在里面基本上不说话,很封闭,自己花了很长时间,才慢慢地克服、走出来。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你有没有想过赔偿问题?
张志超:我相信法律会给我公道的。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回家最想做的一件事情是什么?
张志超:想吃妈妈做的饭,吃妈妈包的饺子。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对未来有什么打算?
张志超:先好好陪陪家人。剩下时间,我想去学一门专业,学个技术活,尽早重新融入社会,毕竟和社会脱节这么多年了,感觉社会变化太大了。还不知道想学什么,先出去看看,太迷茫了。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你如何看待过去15年的这场经历?
张志超:以前我觉得很恨。我母亲说,你不能恨一辈子,它伤害了你十年,你恨他十年,如果能放下就放下。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赵倩 张炎良 摄影 王红强 发自山东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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