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吧发帖辱骂他人获刑十个月

山东法制报 2019-01-25 15:26 大字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互联网成为公众发声的重要平台,很多人借助网络贴吧、论坛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但同时也因为互联网的“隐蔽性”,让很多人放松自我约束,在网络上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甚至辱骂他人。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在贴吧发帖肆意辱骂他人的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崔某是临沭县某村村民,平日里靠做家电维修、出售家电维持生活。为了扩大“生意”影响力,多接点活,崔某便想借助网络给自己搞搞宣传。 2018年8月,崔某在临沭贴吧上打起了广告:“修理和出售空调、家电、洗衣机,联系人崔某,电话138xxxxxx。”发完广告后,崔某就静静地等待着生意找上门来。过了两天没什么动静,崔某便登录贴吧看看情况,这一看不要紧,竟发现自己发的帖子被删除了。崔某顿时怒火中烧,开始在贴吧上对贴吧管理员进行辱骂,内容粗俗鄙陋,言辞中带有严重的侮辱、人身攻击和恐吓。一开始,贴吧管理员对其发布侮辱谩骂的帖子进行了删除,但崔某不仅不及时收手,反而以为贴吧管理员怕了他,变本加厉又在贴吧里连续发布了数十条辱骂帖子。百度贴吧“临沭吧”有近77万人关注,这些帖子迅速在贴吧内引起讨论和转发,给贴吧管理员徐某的生活、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因此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崔某在百度贴吧“临沭吧”多次发帖辱骂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本案中,百度贴吧“临沭吧”有77 万人关注,是“公共场所”,而崔某在贴吧内肆意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对贴吧管理员带来了严重的精神压力和伤害,也扰乱、破坏了贴吧的正常、健康运转,破坏了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予以惩处。

高文波吴艳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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