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住宿被盗商家是否担责?
本报10月31日讯 (记者赵泽军)“宾馆住宿手机被盗,要求看下监控,却被告知监控坏了。”10月30日,市民张先生拨打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
据张先生介绍,10月29日,他到临沭出差,当晚住进一家宾馆。第二天凌晨5点左右,他起来上厕所,发现刚买不久的华为手机电量不足,于是将它放到离窗户不远的地方充电,然后继续睡觉。一觉睡到早上8点,当他醒来时,突然发现手机不翼而飞,他立刻起床询问老板,但老板告诉他,没有觉察到任何可疑迹象。“后来我仔细检查了,门把手附近没有被撬过的痕迹,但窗户有道缝,怀疑是盗贼趁我熟睡时从窗户爬入,将手机偷走。”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只好要求宾馆调出当晚监控以便向警方报案,不料被告知,事发当晚,摄像头并未开启。张先生疑问,这种情况商家是否应担责?
律师说法
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表示,客人办完手续入住后,与宾馆的住宿服务合同关系就已生成。宾馆有义务确保客人人身财产安全。如果宾馆明知摄像头损坏还不及时维修,或者有监控不用,则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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