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阳光信贷”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临沂日报 2018-09-28 10:50 大字

近日,临沭县青云镇的刘先生想投资开超市,但没有启动资金,一直无法实施。村干部了解情况后帮其联系了银行,银行主动找到刘先生表示可以为其授信,提供贷款。刘先生提供材料后很快就办好了贷款,拿到8万元启动资金。现在逢人便说是“阳光信贷”让他当上了老板。

为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去年以来,人民银行临沭县支行指导临沭民丰村镇银行作为试点主办行,创新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积极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加快推动资本下乡支持乡村振兴,有效解决了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为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由客户求银行放贷

变银行主动为客户授信

“阳光信贷”工程实行集中管理、动态调整,坚持“一次授信、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循环使用”的原则,由以前客户来银行申请贷款变为现在银行主动为客户授信。阳光授信的基本流程为:镇街党委、政府宣传发动,工作区书记对包片村搜集基础信息数据。拟授信村配合筛选5至7名本村人员参与评议信誉老户。授信额度分为担保额度和信用额度,担保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信用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经试点行内部系统审批最终确定授信额度后,组织员工在评议人员的带领下逐户发放授信折;被授信人如有资金需求可到试点行营业网点咨询办理贷款。阳光授信贷款采取季(年)检方式进行贷后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动态调整授信额度。

操作“阳光化”

授信规范透明高效

“阳光信贷”的各项流程公开、透明,阳光下操作,每项环节都有人相互监督,杜绝暗箱操作、灰色交易。在评议阶段,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由参与评议的村民和银行工作人员两人一组混合编组,每组独立评议、各自形成授信意见,广泛民主地吸纳建议,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在授信阶段,根据各组和村主要负责人的意见,汇总评议结果初步拟定授信额度,经银行内部系统审批最终授信额度,将数据导入相关系统,全程只需1天时间。在评议的全过程,银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四个不”工作纪律,即不抽群众一支烟、不喝群众一杯水、不吃群众一顿饭、不拿群众一分钱,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在群众中留下了良好印象。

服务“保姆式”

群众办理手续“零跑腿”

“阳光信贷”为普惠式金融,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村民,即使当前不需要信贷资金,民丰村镇银行也主动入村为其办理授信折,变“跑贷”为“送贷”,由农户跑银行,变为银行登门送资金。授信确定后,银行工作人员亲自入户发放授信折,向被授信人介绍阳光授信业务办理流程,村民足不出户就可获得授信,一旦临时需要资金,不需要再准备任何申请资料,只要带着有效证件和授信卡就可到银行申请放款,真正发挥普惠、救急的作用,为农民创业、消费及时提供资金支持。

办贷“快捷化”

随到随办 随办随取

“阳光信贷”坚持“一次授信、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循环使用”的原则,民丰村镇银行在各支行专门设立“阳光授信”业务窗口,村民在3年授信期间,只要有资金需求,就能到窗口申请贷款,并且审批快捷,最快1个小时放款。农民在使用贷款的过程中,可根据自身情况随时提前还款。

“阳光信贷”业务自2017年3月试点开办,先后在青云镇、临沭街道、郑山街道、大兴镇开展业务。截至今年上半年,已在4个镇街授信161个村,授信户数达到24381户,授信额度17.3亿元,其中信用额度9.1亿元,占总额度的52.6%;已用信户数821户,用信金额4152.1万元,其中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2760.6万元,占用信总额的66.5%。

孙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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