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突发奇想走上“致富”歧路
程某是临沭县某村村民,无业在家,平时就喜欢聊个微信、打个游戏。2016年6月份的一天,程某打开微信时发现被拉进了一个微信群,里面有一个名叫“默默”的人在群里发了几张淫秽图片,并提到手中还有海量视频和图库,加微信发红包可看。程某试着加了他,并很快得到回复,按照要求发了红包后,其也给程某发了几段视频,全是淫秽色情的内容。之后未等程某再与其交谈,其就把程某拉黑了。但程某并没有懊恼,相反,他觉得发现了一条“致富”的新路子,如果自己也加一些好友,向他们发视频图片来收取费用岂不是能赚很多?此时的程某被即将到来的“财富”冲昏了头脑,丝毫未发觉已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说干就干,程某先购买了6部手机,每个手机都申请了一个微信号,然后通过网上联系,找到了一个叫“隔壁老白”的好友。程某每个手机给该好友发了90元红包,按照承诺,该好友把他拉进一个微信群,并在群里推送这6 个微信号加好友。为了确保收益,程某自己也通过摇一摇、附近的人等方式加人,并在网络上下载、购买了大量淫秽图片和视频,又在网上花钱购买女性声音,一旦有网友加他,他就发送诸如“妹妹大晚上不容易,赚个早餐钱,发个红包有精彩视频等你哦”此类的女声。6 个微信账号每个都有六七十个微信好友,每天晚上每部手机至少能挣 100多块,每个月的收益也在五六千元。这样的收益,更坚定了程某继续“做大做强”的想法。
为保证安全,一旦对方发了红包,程某按约把图片和视频发过去后,就把对方拉黑。同时,程某也经常通过换卡的方式来更换自己的微信,以防止被盯上。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程某在步行街某娱乐厅玩打鱼机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治安大队抓获。通过检查其手机,发现内有大量淫秽图片和视频,经鉴定,手机内发现 41个视频和 100多张图片中含有淫秽内容。到案后,程某交代,通过微信发送淫秽色情图片视频共获利33209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程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即明知是淫秽物品而传播的主观心理状态,且本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本罪的定罪标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即构成该罪。本案中,程某明知自己通过微信发布的图片视频具有淫秽内容仍然进行传播,且具有明显的获利目的,案发后,盈利达三万元之多,因此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高文波 王健
利用微信传播淫秽图片视频牟利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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