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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命三娘”的双面人生

大众日报 2016-06-16 12:01 大字

□本报记者贾瑞君

本报通讯员李明

6月15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59岁的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站上了被告席。检察机关指控,自2000年10月至2014年9月,被告人丁凤云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涉嫌贪污、受贿两项罪名,涉案金额共计884.93654万元。

庭审上午9:30正式开始,下午4:45结束,法庭表示将择日进行宣判。

韧带断裂的“拼命三娘”

2010年10月20日,时任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的丁凤云被任命为临沂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到任后,她便马不停蹄地筹办学校更名挂牌工作。11月26日,教育部批复同意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临沂大学。

2010年12月3日,丁凤云连夜赶赴北京,准备第二天向教育部汇报临沂大学挂牌的事情。第二天一早起床后,丁凤云不慎摔倒。尽管十分疼痛,她还是咬紧牙关按时赶到教育部汇报完工作。从教育部出来,丁凤云赶紧到医院检查,发现情况非常严重:大腿双侧韧带断裂,血液已充满了骨腔。住院治疗两个月后,丁凤云才勉强能下地。回来没多久,她硬是撑着到学校上班。

丁凤云出生在临沂市一个普通职工家庭。1974年9月,17岁的丁凤云高中毕业后到莒县城阳公社西陈楼大队,成为一名下乡知青。在农村生活了一年多,丁凤云迎来了人生第一个重大机遇——临沂地区水泥厂招工。丁凤云顺利回城,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水泥厂职工。因性格外向,做事干练的丁凤云很快成为水泥厂团委干事、书记。在水泥厂历练了7年后,她到高校进修了2年。1984年,27岁的丁凤云任临沂地区妇联组宣部副部长。此后,历任临沂地区妇联副主任,费县县委副书记,临沭县委副书记、县长,临沭县委书记,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等职。2010年12月直至2014年9月被纪委调查,丁凤云一直担任临沂大学党委书记。

官至正厅级,对于一名从基层一步步走上来的女性而言,丁凤云被很多人视为“人中凤”。因其泼辣能干的“女汉子”形象和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丁凤云被人称为“拼命三娘”。

被控两次贪污公款52次受贿

然而,事情也存在另外的一面。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被告人丁凤云利用担任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临沂大学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侵吞的手段,两次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758.11654万元;2000年10月至2014年9月,被告人丁凤云利用担任中共临沭县委副书记、临沭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临沂市委常委、临沭县委书记,中共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中共临沂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22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改制、承制专题片、争取资金、招生就业、职务职级晋升、工程招标、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52次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人民币、购物卡、银行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82万元。

丁凤云曾大力倡导、宣扬红色沂蒙精神。2003年至2010年,丁凤云担任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这期间“中国书圣王羲之文化节”、“沂蒙精神”大型展览、《沂蒙》《沂蒙六姐妹》等影视作品好评如潮。在被立案调查前一周,2014年9月22日,她还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作题为“沂蒙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讲座。然而就在当月,丁凤云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请托,收受财物。就这样,丁凤云长时间演绎着割裂的双面人生。

争议最大的一套别墅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最大的是一套别墅。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4月至2012年12月,被告人丁凤云利用担任临沂大学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该校副校长李富山(另案处理)、王某,在三人购买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海公司)开发建设的临沂市兰山区教授花园御景湾房屋时,采取支付部分购房款,差价款从淮海公司应支付给临沂大学的公款中抵扣的方式,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717.17148万元。其中,丁凤云用公款抵扣个人购买房屋差价款283.7238万元。2014年9月,因李富山被山东省纪委立案调查,丁凤云将涉案房屋退回淮海公司。

公诉人指控,在贪污购房差价款717.17148万元的犯罪事实中,临沂大学原副校长李富山、临沂大学校长韩延明等均证实,作为临沂大学党委书记的丁凤云,同意时任副校长李富山的提议,决定了三人以教职工购买小高层的低价格购买御景湾联排别墅住宅,差价款由淮海公司欠临沂大学土地款中抵扣,并安排李富山、陈学营负责具体落实。在随后的缴纳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签订收房手续等行为中,都体现出其对抵扣房屋差价款、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直接故意。

丁凤云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对公诉人指控的两项贪污事实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对其受贿犯罪事实没有太大的异议。

公诉人介绍,丁凤云在纪委调查阶段和检察机关侦查阶段,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办案部门还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案发后,丁凤云退缴了全部赃款。6月15日,在法庭调查中,丁凤云依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对于受贿罪,应当认定为自首。但是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其与他人共同贪污房屋差价款的犯罪事实完全翻供。

在最后陈述阶段,丁凤云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十分后悔,并表示将接受法律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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