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冒充企业采购人员诈骗600余万元 所获赃款挥霍一空
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邵明习 通讯员 于飞 蔡飞飞)“我是国企控股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我们公司走访需要采购大量烟酒……”2019年11月,一名自称国企公司办公室主任的张某,来到河东区一家烟酒商行,称要采购一批高档烟酒。看到来了一个大客户,烟酒商行老板张先生十分高兴,与张某谈妥价钱后,签订了162万元的供货合同。
几天后,张先生满心欢喜地看着张某将所购烟酒运走,并畅想能与其长期合作。然而一段时间后,张某自称所在公司并未与其结款,张先生打电话催促,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意识到可能受骗后,张先生来到河东公安分局报案。
接警后,河东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立案侦查。按照张先生提供的嫌疑人信息,警方很快获取了张某相关涉案信息、资金流水等关键证据。在分析案情时民警发现,自2019年4月到2020年3月,张某的银行账户里还有多笔大额收款记录,说明可能还有其他受害人。
河东警方积极寻访受害人逐一核实查证,并多次传唤张某,迫于警方压力,张某于2020年4月27日主动到兰陵县公安局投案。
经查,张某,男,30岁,兰陵县人,已婚,在市区有房有车,有稳定的工作。之前,张某曾借了网贷,但网贷钱款无法偿还,张某便想到自己曾做过办公室采购工作,熟悉采购流程,于是铤而走险冒充“办公室主任”去烟酒店、办公用品店行骗。
自2019年4月份以来,张某多次冒充山东某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名义,私刻公司印章,与临沂多家烟酒店、办公用品店签订虚假购货合同,诈骗烟酒、电脑等物品,涉案价值600余万元。为了快速销赃,张某专挑茅台、五粮液、兰陵酒和名贵香烟等快销品,并将销赃钱款用于高消费,挥霍一空。事情败露后,在警方和家人的施压下,张某选择主动投案自首。
在警方追查烟酒店受害人的时候,几位被骗的烟酒店老板表示,有盖了章的供货合同,就放心地对其供货,没想到张某竟是假冒的采购人员,商户表示损失惨重。
目前,张某因涉嫌诈骗已被河东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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