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3名村干部因履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本报12月13日讯 (记者王逸群)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纪问责,近日,兰陵县通报了3起履责不力典型问题。
神山镇东西庄村党支部书记赵学志工作失责问题。赵学志在任职期间,在2018年4月党委政府安排的危房托底清零工作中,对本村危房户刘振其未及时发现上报,2018年7月被市扶贫检查组抽中发现刘振其仍住在危房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属于失责失职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2018年8月,神山镇纪委给予赵学志党内警告处分。
庄坞镇董墩村党支部书记董祥民工作失职问题。董祥民任职期间,该村低保户徐广兰2014年11月死后,直到2016年6月才被停发低保金,致使徐广兰家人冒领低保金2220元,造成国家资金的流失。2018年1月,庄坞镇纪委给予董祥民党内警告处分。
下村乡明山村党支部书记董玉银工作失责问题。董玉银任职期间,该村低保户刘兆才于 2014年 12月1日死亡,2014年12月22日,董玉银带领刘兆才之子刘加山到下村乡派出所办理销户手续,但未向乡民政办上报刘兆才死亡的情况,致使刘兆才亲属冒领低保金2250元,直到2017年7月下村乡民政办通知追回。2018年1月,下村乡纪委给予董玉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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