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俗婚闹应纳入法律约束范围

济宁晚报 2018-12-04 16:19 大字

我们既支持当事人勇敢向婚闹说不,但其实更希望“禁止婚闹”这件事以法律的形式被“敲实”,让人们懂得婚闹其实并不是习俗,而是披着“习俗”外衣的故意伤害甚至是违法犯罪。

婚闹习俗长期存在于民间,但稍有点文明素养的人,都会认为这其实只是一种恶俗。向婚闹说不,是我们应该勇敢迈出的第一步。最近,一位新娘的做法就让网友们大呼“解气”。在山东兰陵县一对新人的结婚典礼上,新娘遭遇恶俗婚闹,被几名男子摁倒在地,新娘挣扎起身后一脚揣向其中一名男子,事后新娘一位朋友发声,称结婚本是高兴的事,几名男子这种行为实在过分。

而几天前,贵州遵义的一位新郎要更加倒霉,同样是为了躲避婚闹,他跑上高速公路准备抄近道回家,不料被后方来车撞倒,当时新郎全身被涂满墨水,只穿一条内裤。

其实,我们既支持当事人勇敢向婚闹说不,但其实更希望“禁止婚闹”这件事以法律的形式被“敲实”,让人们懂得婚闹其实并不是习俗,而是披着“习俗”外衣的故意伤害甚至是违法犯罪。

为了营造传统婚礼的热闹气氛,你在人家婚礼上开开玩笑,或者表演些无伤大雅的节目娱乐来宾,都不算过分,而这也并不属于“闹”的范畴。个人认为,“闹”意味着混乱、无礼、秩序被破坏、让人感到厌恶,以致改变了婚礼的喜悦底色。

比如我们通常在新闻中看到的,强行脱别人衣服、强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对女性实施猥亵甚至强奸、对别人灌酒以致闹出人命等,这样的行为非但超出了民俗的范畴,而且已经触犯了法律。

不知是人们的观念越来越开放还是口味越来越重,现在婚闹的目的已不再是以活跃气氛为目的,而是明显突破了个人合法权利的界限,变成纯粹的感官刺激且没有下限,人们屡屡对这类事件中展现出的某些人人性中极度龌龊的一面感到惊诧甚至恶心,这类行为既伤害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文明底线,也与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

为遏止婚闹,也有一些地方政府曾以发布红头文件的方式来提倡办文明婚礼,但有些人认为,怎么办婚礼是百姓自己的私事,政府不该横加干涉。然而笔者想说,婚闹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伤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仅给当事人蒙羞,更给整个社会文明蒙羞,政府当然有责任和权力进行约束,不仅应该管,而且应该严管,也就是说,一旦发生类似事件,不能仅仅满足于过去的发文、提醒、劝说,而是应根据相关法律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只有将婚闹行为纳入法律约束范畴,才能有效改变那些在他人婚礼上丑态百出者的无知和无德,才能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公共文明和他人的合法利益造成了侵害,早就不再是什么习俗,只要是婚闹,就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其性质也不以当事人是否翻脸,是否出大事为准。

当前,越来越多的人其实已经懂得个人权益不可侵犯,人们也愿意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所以更期待执法部门建立起处罚违规违法行为的决心,使法律真正产生震慑作用,让每个人都学会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底线。

■本报评论员 刘晓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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