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5个河流断面超标 3个县区需缴纳162万元

沂蒙晚报 2018-09-13 15:49 大字

本报9月12日讯 (记者付茜 实习生马笑) 按照《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要求,8月份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5个断面超标,3个县区需缴纳生态补偿金162万元。

据介绍,临沂市实施水质通报和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加强水环境生态补偿金使用管理。对全市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排名、生态补偿情况定期通报,到事到人。8月份,临沂经开区黄白排水沟黄庄闸断面总磷超标0.59倍,需缴纳29万元;兰陵县汶河南桥断面总磷超标0.11倍,需缴纳5万元;兰陵县白家沟官桥断面总磷超标1.8倍,需缴纳50万元;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总磷超标0.69倍,需缴纳34万元;莒南县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总磷超标0.88倍,需缴纳44万元。

据介绍,市控断面补偿金每月计算一次。每月10日前,市环保局对各断面上月水质及其超标倍数、补偿金情况进行计算,并通报各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以月为单位将市控断面补偿金及时上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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